
有关租赁合同范文六篇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租赁合同6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租赁合同 篇1甲:
乙:
为更好提高门面的使用率,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签订租赁合同,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将座落于副食大楼一楼一间面积为平方米的临街门面租赁给乙,作为服装店使用。
二、租期从20xx年四月一日起至20xx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即:壹年)。
三、月租金五千陆百元整(5600元),乙于每月10日前向甲交清当月的租金即五千陆百元整(5600元),如乙未按时交付租金拖欠租金五个工作日后,甲有权终止租赁合同,勒令乙清场甲不承担任何责任,不退还押金。
四、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乙应向甲交付壹万贰千元押金(1XX)(不计利息),合同期满押金退回。
五、承租期内乙在不改变和影响房屋整体结构的前提下,可进行装修装饰;期满不续租,其装修材料由乙自行处理,若拆除,其费用由乙自理并恢复原貌。
六、合同期内,甲应提供水、电供应。水、电费按月按表由甲计收。同时乙应自觉遵守甲的水、电管理规定,如有违反,按甲的水电管理办理。
七、租赁期间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导致毁损,本合同则自然终止。
八、租赁期间,乙未经甲同意,不得将房屋租给第三方,或改变用途,租期届满或解除合同时,乙需按时归还房屋给甲,如需续租,须提前3个月与甲协商。
九、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如甲需要收回该房屋做为消防通道或作为前台使用时,乙必须无条件同意,并在甲书面通知乙一个月内清场否则因此对甲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承担,乙按期清场后合同终止,甲退还押金。
十、合同期满,乙如需续租,在同等条件下,甲应优先乙。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两份,乙两份,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
甲法人代表签字:
乙法人代表签字:
签约日期:年 月 日
租赁合同 篇2根据《合同法》第94条的规定,延迟履行是指债务人能够履行、但在履行期限届满时却未履行债务的现象。延迟履行会赔付一定的违约金,那么租赁合同延迟履行违约金怎么计算?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了解。
一、合同解除前迟延履行部分的违约金应如何计算
一种观点认为,迟延履行违约金应当计算到合同解除之日,即使在合同解除之日及之后承租人仍然处于迟延的,亦是如此。原因在于,合同解除后,对当事人即没有拘束力,从而所有的权利义务在合同解除时确定不变。合同解除之后,当事人进入一种法定的清算关系,如果当事人继续迟延的,应当按照逾期贷款利率来计算迟延履行违约金。
笔者不同意这种观点,原因在于:第一,所谓合同解除的溯及力问题,是指合同解除能否影响已经经过的合同关系。无溯及力,是指合同解除仅仅使合同关系向将来消灭,解除之前的合同关系仍然有效。如果以此概念作为讨论的基础,则解除前的合同关系仍然拘束当事人,因为它仍然有效。于此场合,迟延履行违约金的数额只能根据当事人约定的标准与实际迟延的时间的乘积而得,而与合同解除的时间无关。
第二,因为解除前的合同有效,所以违反该有效的合同所产生的迟延履行责任甚至可以看作一个与解除权的行使完全无关的事物,从而,该迟延履行责任的计算就与一个处于迟延且未解除的买卖合同并无二致。即,迟延行为持续的时间决定了迟延履行责任的大小,计算标准则根据约定。由此,也应当是计算至实际履行之日。
第三,如果合同未被解除,则租赁期间迟延给付租金的滞纳金在实务和理论上都是从迟延之时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经常表现为判决执行之时),并无疑问。如果解除后反倒只计算至解除之时,则被违约人所获得的赔偿要比不解除合同少,甚至少很多,从解除制度的目的而言,不利于守约方行使解除权,也不利于其从已经无意义的合同中解脱出来,合同解除制度的目的也会受到阻碍。另一方面,也会促使守约人为了获得更完整的赔偿而怠于行使解除权,使已经毫无意义的合同持续下去,宏观来看,难谓有效率之秩序。
第四,如果当事人未约定迟延履行违约金,按照我国合同法理论与实践都承认的实际赔偿原则,承租人应当赔偿因其迟延行为所造成的损失,其计算方法应当是迟延给付租金的数额与同期银行利息和实际迟延天数的乘积。相应地,迟延履行违约金的'计算也应当以实际迟延的时间为准。
第五,从迟延履行违约金的经常性的约定方式来看,该违约金本身亦为一个继续性债权,其数额随着时间的经过而不断增加,该数额只有在迟延行为终止即承租人缴纳全部租金之时方才确定。所以,解除权解除的是后来的合同,并不能“解除”或消灭仍然存在的迟延状态。
第六,按照有的论者的说法,在解除后,因为承租人的使用收益不能返还,所以,继续给付租金义务和法定利息也是第九十七条的“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的应有之义。但是,既然承认解除之前的合同关系仍然存在,为何基于该有效的合同关系所产生的履行请求权会转化为不当得利的返还请求权呢?崔建远教授认为:“合同解除无溯及力时……当事人一方已经部分或全部履行了债务,对方却未履行对待给付,或者虽然也履行了债务,但双方各自的履行在数量上不对等。对这一问题采取所有物返还显然不妥,因为给付人在合同解除后仍未取得给付物的所有权。唯一的办法是运用不当得利制度加以解决,即受领人将其多得的利益按不当得利规则加以返还。”
租赁合同 篇3(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部《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
友好协商,现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章 租赁房屋及其权属
第一条:租赁房屋位置、面积及附属物
1.1本合同中租赁房屋位于 省市(县)路 号 至 层,合计建筑面积 平方米(见建筑及租赁面积平面分界图),净使用面积为 平方米。房屋 梁下最低净高 米。
1.2 租赁房屋附属场地包括 层至 层的外墙面店招广告位,楼顶广告位,门前场地或门前广场,公共区域、标准场地停车位(如有附图,见双方盖章确认的附图)。
1.3 租赁房屋包括以下附属设施和设备:。
1.4 甲方为影城工作人员提供2个免费车位,并为观影观众提供免费停车两小时的优惠。 1.5 乙方承租的上述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场地以下统称为租赁物。 第二条:租赁物权属状况、抵押状况说 ……此处隐藏2371个字……任方承担。
第九条 在租赁期内,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 肆 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送一份给街(镇)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备案。
第十一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或向 广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证件号码:证件号码: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证件号码:证件号码:
地址: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月日日
经审查,该合同以穗租备 号予以登记备案。 经办人: 租赁登记备案机关(签章)年 月 日
经审查,该合同以穗租备 号予以登记备案,但该房屋具有《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第条第项情形,或出租人未履行第条 款义务,予以注记。
经办人:租赁登记备案机关(签章) 年 月 日
经审查,该房屋的出租人已按照《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规定整改完毕,符合出租条件,注销注记。
经办人:租赁登记备案机关(签章)年 月 日
经审查,该合同以穗租终 号予以注销登记备案。 经办人:租赁登记备案机关(签章)年 月 日
租赁合同 篇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会展场地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租赁场地及其用途
3、用途:用于乙方举办________画展活动。
第二条租赁期限
第三条使用时限
1、乙方使用租赁区域的时限为每日9:00时至22:00、在租赁期限内,乙方应在约定的时限内使用租赁区域;如乙方需在约定时限之外使用租赁区域的,应提前征得甲方同意,并向甲方支付超时使用费。
2、其他
第四条租金支付
3、租金支付
1)定金:乙方在元。
(最高额不得超过总价款20%)
第五条甲方提供的基本服务
1、在租赁期限内甲方向乙方提供以下基本服务:
1)租赁区域和公共区域的原建筑照明;
2)租赁区域内走道和公共区域内的清洁服务;
3)在入口处提供票证检验;
4)提供会展期限内的馆内空调服务。如乙方需在约定时间之外开放空调,应征得甲方同意,并向甲方支付超时使用费。
5)负责租赁区域的保险。
6)其他
2、如乙方需甲方提供基本服务之外的其他服务,双方另行达成补充协议。
第六条设施的使用
1、甲方应在签约之前向乙方如实说明与租赁区域有关的场地使用情况,并向乙方提供场地设施技术数据等书面资料。乙方应向甲方如实说明会展情况,并根据甲方提供的数据资料判断场地是否满足会展需求。
因甲方未如实说明而导致乙方办展活动无法顺利进行的,甲方应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因乙方未如实说明而造成场地区域无法满足展品需要的,乙方自行承担损失,造成甲方场地设施损坏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应自费进行展台搭建、安装、拆卸、搬迁及善后等工作。乙方进行上述活动时不应妨碍甲方场地内的其他展览或活动。
3、乙方应遵守国家用电用水的有关规定。除原建筑的照明用电外,其余用电乙方应该按照实际使用量向甲方支付电费。如对水、电的供应有特别要求,乙方应在进场前7日向甲方提出申请,并承担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4乙方如在租赁区域内租赁甲方家具等设备的,应提前7日与甲方办理租用手续。租赁期满时,乙方应将所有租赁物品按原状归还甲方。
5、乙方不得对甲方在租赁区域和公共区域的形象、布局、建筑结构和基础设施进行任何形式的变动和修改。在租赁期限内,乙方如需在租赁区域内的柱子、墙面或廊道上进行装修、设计或张贴,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许可,否则甲方有权予以即时拆除,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均有乙方承担。
第七条展台搭建、设备安装和展品运输
1、乙方所有展台搭建和设备安装工作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消防和环保的规定,并与租赁期限开始3日前与甲方保卫部门签订《安全消防责任书》。
2、乙方保证遵守甲方关于租赁场地展品运输的有关规定。
第八条保险
乙方有责任投保场馆租赁期限的公众责任险和工伤事故险等险种。乙方会展活动中,包括布展、展出和撤展期间所发生的意外人身安全、工伤事故,均由乙方投保相关险种。
第九条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按照合同约定使用租赁场地;
2、甲方应按照约定提供场地及相关配套设施和经营条件,保障乙方正常的会展活动;
3、除有明确约定外,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会展活动;
4、甲方负责物业管理、安全防范和经营设施的建设和维护。
第十一条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按照约定用途使用甲方场地,自觉遵守甲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监督;
2、乙方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甲方租金;
3、乙方有责任维护租赁区域和公共区域的证据。租赁期满,乙方应按时把自己及参展的所有物品一处租赁区域。有关物品未按时移出,甲方将视为遗弃物处理。乙方也可以委托甲方对上述物品进行清理,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4、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保证在会展期间不将展台私自出租、出售;
5、乙方应当要求其参展商在会展活动中不得出现侵犯知识产权等行为;
6、乙方会展活动筹办过程中的宣传和展出实际内容及标识必须与本合同所注明的会展活动名称保持一致,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向乙方追究有关责任;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约定提供场地或用水用电等市场内的经营设施或条件致使乙方不能正常进行会展活动的,应减少相应租金,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或者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2、乙方未按约支付租金及其他费用的,应每日向甲方支付迟延金额的——%的违约金;
3、乙方应按照合同的约定及甲方规章制度使用租赁场地,有违反约定或者规章制度的,乙方应赔偿损失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其他
第十三条合同解除
合同解除条件: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
1、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如果不是法人代表,其他人员可以要求出具授权委托书)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