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精选】房屋租赁合同范文合集9篇
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房屋租赁合同9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房屋租赁合同 篇1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同意就下列房屋租赁事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青岛市城阳区 路 号的房屋(其中厂房一个、办公室两间、厨房两间、宿舍两间)以及厂房中设备(详见设备目录)出租给乙方使用。
二、租赁期限:租赁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月 日。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甲乙双方签定合同之日乙方缴纳定金 元乙方投产后10日内一次性支付全年剩余房租 元。第二年的房租分次支付,于第二年 月 日前支付。
四、乙方生产产品的出口、报关、商检等手续,由甲方按乙方要求负责给予办理。
五、乙方产品出口所产生税费由乙方负责,海关退税到甲方帐号,甲方应当在退税后3日内支付给乙方,逾期应当承担按日3%支付违约金。
六: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用水和电力的供应,并负责为乙方另行安装水表和电表。由乙方按照电表和水表的计数缴纳费用。
2、甲方应当保证来乙方的车辆进出无阻。
3、甲方在乙方合法经营的情况下,协助乙方做好治安工作。
4、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擅自自己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乙方所承租的房屋顶部。
5、上述房屋及设备符合出租使用要求,且保证产权明确无误。
6、合同到期后,甲方不得扣留乙方设备、原材料以及产品,否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7、甲方出租房屋以及设备后,不得随意干涉乙方正常生产经营。
七:乙方权利义务:
1、房屋的改造装修以及设备的添加由乙方负责并出资,新增设备产权归乙方所有。
2、乙方应当爱护建筑物及设施,如需改建、扩建,在不影响建筑整体安全情况下乙方自行施工,但需通知甲方。改建、扩建的设施,在合同终止时不得拆除,设备除外。空地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挪做他用。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转租他人。
3、合理使用电器、房屋及其它设备,不得人为造成房屋设施的损坏。如因乙方的过失造成甲方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乙方根据工作、生产及生活的需要,在不影响建筑整体结构的情况下,可以进行安排装修施工。
5、乙方保证从事合法生产经营,不得利用甲方条件从事非法活动,否则应当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八、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合同违约,乙方应赔偿甲方当年租赁费的10%作为经济赔偿,但因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则按照银行贷款利率承担违约金。
2、甲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法律规定的义务,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应当赔偿全部损失。
(1)甲方不得擅自终止未到期合同,否则应当赔偿乙方全部损失包括但所接订单无法按期交货的经济损失、利润损失、聘请律师的费用损失,如以上损失难以计算,乙方可以要求甲方赔偿两年总房租的 %作为违约金。
(2)合同到期后,乙方有权自由搬迁甲方不得阻挠,否则应当赔偿乙方损失,损失计算参照本合同第八条第2款第(1)项执行。
九、免责条件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合同不能执行,造成双方经济损失,双方不承担责任。
十、合同终止和续约1、合同到期视为本合同自行终止。
2、合同到期,乙方如续约,必须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十一、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原告地法院诉讼。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附:设备目录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租赁合同 篇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 房屋情况
1-1 甲方将座落于 区、县 路、道、街 房屋出租给乙方。该出租房屋面积 平方米(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产别 ,结构 ,房屋类型 (平房/多层/高层),设计用途 ,房屋所有权证号为 .该房屋 (已/未(设定抵押。
1-2 房屋交付时装修、家具、设备情况,返还时状态及违约责任(见附件一)
第二条 租赁用途
2-1 乙方所承租房屋用于
(居住/商业/服务业/办公/工业/其它约定)
2-2 乙方应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房屋,不得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乙方改变房屋用途的,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按照规定报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2-3 乙方所承租的房屋用于居住的,每居室(每间)的居住人数不得超过 人。违反约定的,甲方可解除合同。
第三条 租赁期限和交付日期
3-1 房屋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2 甲方于 年 月 日前,将出租的房屋交付乙方。甲方延期交付房屋,乙方有权按下述第 种约定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1、合同继续履行。甲方自应交付房屋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按每日 元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解除合同。超过应交付日期 个月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要求甲方一次性支付 元违约金。若约定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超过违约金部分的损失。
3、
3-3 租赁期届满时,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期返还。乙方需继续承租该房屋时,应提前 个月与甲方协商。甲方要求返还房屋,乙方逾期返还的,自租赁期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返还房屋之日止,乙方除支付租金外,还应按每日 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四条 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4-1 甲、乙双方按下列第 种方式计算租金。
1、按建筑面积计算租金,每平方米(月租金、日租金)为 元(人民币);
2、按使用面积计算租金,每平方米(月租金、日租金)为 元(人民币);
3、按套计算租金,每套(月租金、日租金)为 元(人民币)
4-2 乙方按下列第 种方式支付租金。
1、按月支付租金,付款时间
2、按季支付租金,付款时间
3、按年支付租金,付款时间
4、
……此处隐藏5975个字……百一十三条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第二百一十四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二百一十五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二百一十六条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第二百一十七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按照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第二百一十八条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二百一十九条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第二百二十条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百二十一条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第二百二十二条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二百二十三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第二百二十四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百二十五条在租赁期间因占有、使用租赁物获得的收益,归承租人所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百二十六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
第二百二十七条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百二十八条因第三人主张权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对租赁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
第三人主张权利的,承租人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
第二百二十九条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第二百三十条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第二百三十一条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百三十二条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第二百三十三条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第二百三十四条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第二百三十五条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第二百三十六条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房屋租赁合同 篇9出租方(甲方)
承租人(称乙方)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及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合同内容如下:
第一条:甲方将座落于深圳市 区 房屋租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乙方租用房屋时间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乙方租赁出房屋只能作住宅使用,不得用作其它用途,不得擅自改变房屋功能。
第四条:该出租房的租金为每月 币 万 仟 佰 拾 元整,签订合同时乙方须向甲方交纳房屋押金 币 万 仟 佰 拾 元整。押金属乙方所有,如乙方违反甲方经济损失,甲方有权从押金中扣除,租约期满结算后退回给乙方(不记息)。
第五条:交租方式为每月交一次, 币 万 仟 佰 拾 元整。每次交租为当月 日期前交纳房租。乙方必须依约交付租金,如有拖欠租金,每月按拖欠部分的2%加收滞纳金,拖欠租金 天以上的,甲方可以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有权追回所拖欠的租金及滞纳金,另扣除押金。
第六条:1、租赁期间,每月的管理费、水电费、电话费、网络费、煤气费、电视管理费及卫生费均为乙方负责。
2、租赁期满,乙方须按时将房屋原状归还甲方,如有需结租须提前三十天与甲方协商。
3、合约中止,乙方须迅速搬走全部属于乙方的家私以清手续,不得借故不交门匙,故意阻滞时间,若合同期终止满三天,乙方家私仍未搬走,则甲方有权自行处理。
4、租期未满,甲乙双方不得借故解除合同,若有特殊原因需要在租期未满时解除合同,当事人必须提前三十天,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否则;甲方违约,甲方双倍赔偿租房押金给乙方;若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扣除乙方的押金。
第七条:甲方应负责房屋的正常维修或委托乙方代理维修,如甲方不作维修,又不委托乙方代理维修,所造成房屋毁损的,乙方则不需要承担负责。
第八条:乙方使用房屋时,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及特区有关系列规定,严格遵守社会公德。乙方不得改变房屋结构、设施。如故意或过失所造成毁损,应负责修茸恢复原状,赔偿经济损失。
第九条:如发生不抗力,政府或上级部门征用房屋或土地等情况,本合同自动解除。由此造成乙方损失时,甲方概不负责。
第十条:乙方租房期满迁出时,必须将所有大门及房门钥匙如数交回给甲方。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由双方代表签字,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以签字(名)
之日起生效用,均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