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居间合同

时间:2025-06-12 15:15:41
二手房居间合同8篇

二手房居间合同8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二手房居间合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二手房居间合同1

出售人(卖方):

身份证号: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邮编:

买受人(买方):

身份证号: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邮编:

居间人(居间方):

备案证书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通信地址:邮编:

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

经纪执业人:联系方式: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买受人、出售人、居间人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针对存量房(二手房)买卖居间服务合同达成以下协议。

一、委托居间具体事项

出售人和售买人委托居间人促成订立《存房量(二手房)买卖居间服务合同》,标的为房产。

出售人委托的具体事项,包括出售人委托居间人向其报告订立《存量房(二手房)买卖居间服务合同》的机会或者订立《存量房(二手房)买卖居间服务合同》提供相应的服务。

买受人委托的具体事项,包括买受人委托居间人向其报告订立《存量房(二手房)买卖居间服务合同》提供相应的服务。

二、居间人提供居间服务的具体内容

(一)接受买受人购房委托,并提供相关信息给买受人,另外还要陪其看房。

(二)负责查验出售人和买受人的资格,以及房地产产权信息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

(三)负责将出售人的卖房目的,以及该存量房(二手房)的基本情况和相关事项准确的传达给买受人。

(四)接受出售人的售房委托,并为出售人尽快寻找适合的买受人。

(五)为出售人和买受人签订《存房量(二手房)买卖居间服务合同》提供相应的服务。

(六)为买受人咨询银行抵押贷款等相关事项的具体操作方法。

(七)负责将买受人的买房目的等准确地传达给出售人。

(八)为出售人和买受人办理相关手续提供相应的服务。

(九)积极配合出售人和买受人完成相关手续的办理工作。

三、居间服务时间的确定方式

居间人提供的居间服务应从接受出售人的委托时开始,至出售人和买受人签订《存房量(二手房)买卖居间服务合同》时结束。

四、出售人和买手的权利和义务

(一)出售人和买受人有权对有关的买卖内容进行确定。

(二)出售人和买受人在居间人没有促成《存房量(二手房)买卖居间服务合同》签订时,有权拒交支付佣金。

(三)出售人和买受人有权在签订《存房量(二手房)买卖居间服务合同》之前向相关人员了解与本合同有关的信息。

(四)出售人和买受人有权要求居间人解答有关税率、现实税种等问题。

(五)出售人和买受人不应泄露居间人提供的相关秘密信息。

五、居间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向出售人和买受人报告订立《存房量(二手房)买卖居间服务合同》的机会或者为《存房量(二手房)买卖居间服务合同》的订立提供相应的服务。

(二)居间人应按照出售人和买受人的委托,将所知道的相关信息告诉出售人和买受人。

(三)居间人负责将现行税种、税率等情况告诉出售人和买受人。

(四)居间人在促成《存房量(二手房)买卖居间服务合同》订立时,有权要求让出售人和买受人支付相应的佣金。如果出售人和买受人因故订立该合同,并且不是居间人的过错,那么居间人有权要求出售人和买受人支付相应的报酬。

(五)居间人应保持对相关事宜进行保密,而不得私自向他人泄露。

六、收取佣金的具体规定

居间人在出售人和买受人签订《存房量(二手房)买卖居间服务合同》时,应向买受人收取该存房量成交价的%作为佣金,即币元,(大写)万仟佰拾元整,向出售人收取该存量房成交价的%作为佣金,即币元,(大写)万仟佰拾元整。另外,居间人向出售人和买受人合计收取的佣金应低于该存房量成交价的2、5%。

七、其他相关规定

居间人应出售人和买受人提供交易结算资金的专用存款账户,并按照相关规定约定进行划转。其中,开户银行为,账号为。

(一)出售人和买受人经协商决定使用居间人提供的交易结算资金专用账户。

(二)出售人和买受人经协商决定进行自行结算,签订相应的《交易结算自行划转声明》,供相关机构备查。

八、违约责任

(一)居间人如果故意隐瞒该存量房(二手房)买卖居间服务合同的相关情况,并且是出售人和买受人利益遭到损害的,那么出售人和买受人有权解除该合同,居间人应退还全部佣金,并且承担相应责任。

(二)出售人和买受人应按照该存量房(二手房)买卖居间服务合同中约定及时支付全额佣金。

九、该存量房(二手房)买卖居间服务合同与其他文件发生冲突时的解决办法出售人、买受人、居间人三方在该存量房(二手房)买卖居间服务合同签订之前的承诺及协议,如果存在不统一的情况,则应以该合同为依据。

十、合同法律适用与纠纷解决办法

该存量房(二手房)买卖居间服务合同的附件共计份,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合同法律适用与纠纷解决办法

在出售人和买受人履行该存房量(二手房)买卖居间服务合同过程中,如果发生了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如果出售人和买受人未能协商成功,则可以按以下任何一种方式解决。

(一)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合同生效

该合同一式三份,出售人、买受人、居间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合同失效

该存量房(二手房)买卖居间服务合同自出售人、买受人、居间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出售人(卖方)买受人(买方)

出售人代理人姓名:买受人代理人姓名:

出售人代理人身份证号:买受人代理人身份证号:

房地产经纪执业人姓名:身份证号:

房地产经纪职业人注册账号:

房地产经纪人协理姓名:身份证号:

签约地址:

签约时间:__年__月__日

二手房居间合同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武汉市房地产转让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居间方居间,买方、卖方、居间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本合同所涉房地产预约买卖和居间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部分房地产预约买卖

第一条拟转让标的

……此处隐藏8554个字……无法履行合同的;

3、相互或与他人串通,损害居间方利益的;

4、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佣金;

5、其他造成居间方无法完成委托事项的行为。

(三)三方商定,上述违约行为方,选择下列第______项约定的金额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各守约方。违约方给各守约方造成的其它经济损失,由守约方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追偿。

1、约定违约金为人民币:______元。

2、按佣金额的______%,计人民币:______元。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方式

三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三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第______项进行解决:

1、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__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

本合同如有内容变更或未尽事项,经三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买、卖、居间三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份,买、卖、居间三方各执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售人(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二手房居间合同7

在二手房买卖中,会出现签订二手房居间合同的情形。那么,签二手房居间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怎么才能避免出现二手房居间合同的纠纷?签二手房居间合同的必备条款有哪些?

签二手房居间合同要注意什么问题?

其一,购房人首先要了解中介人员的信息,如经营范围、执业经纪人的姓名及证号等等。如果购房者在直接到中介公司进行洽谈的过程中,发现中介公司未经备案、注册登记或执业经纪人证号名不副实,应立即停止交易,向有关部门核实、举报。

其次,在合同中明晰中介费用所包含的项目。中介除了收取合同约定的中介服务费外,其余的所谓垫资费、看房费、跑腿费等等都属于“黑收费”。

其三,在合同中明晰中介费的支付条件。原则上是在中介公司促成双方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时支付,但鉴于房屋交易过程中环节较多,可以将中介经纪费的支付与工作进度相结合,做到哪一步就支付哪一步的中介经纪费。

其四,要格外留心定金、订金,预付款,违约金条款。如果是对方提供的为格式合同,那么,在签订合同前,最好请专业律师把关,修改、删除合同中对己不利“霸王条款”,增加自身需要的条款,以达到利益平衡,降低纠纷、损失发生。

二手房居间合同8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居间人: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双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居间方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促成委托人与卖方订立居间合同,并完成其他委托的服务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委托事项

委托人授权居间人为办理购买本合同第二条所要求的房屋各项事宜。

二、委托人购买房屋的具体要求

1、地段:__________________

2、面积:__________________

3、套型:__________________

4、结构:__________________

5、朝向:__________________

6、楼层:__________________

7、装潢:__________________

8、建筑年限:______________

三、希望购房金额

1、希望购房金额应在______元至______元之间。

2、支付方式:______.

四、居间期限

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五、报酬及支付方式

居间人促成委托人与卖方签订《房地产买卖契约》时,委托人一次性向居间人支付合同标的物成交总金额的______%作为服务报酬。委托居间人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则与______省产权交易市场另行签订《代理办证协议》。

六、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委托人或居间人就解除合同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七、违约责任

(一)委托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1、本合同存续期间,委托人不得私下与经居间人居间的卖方达成房屋买卖交易,损害居间人利益,否则视为违约,委托人应向居间人一次性支付委托标的物销售总价______%的违约金;

2、《房地产卖契约》订立后,委托人即向居间人支付报酬,委托人与居间人之间的合同履行完毕;若委托人拖延或不予支付,视为违约,委托人应向居间人一次性支付委托标的物销售总价______%的违约金;

3、签订《房地产买卖契约》后若委托人委托居间人办理房屋按揭、贷款等业务,不按照银行规定向______省产权市场交付按揭、贷款手续资料,视为违约委托人应向居间人一次性支付委托标的物销售总价______%的违约金。

(二)居间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1、在合同存续期间,与他人私下串通,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居间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委托标的物销售总价的______%支付给委托人;

2、在合同存续期间,违反服务约定手去看房费的,居间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委托标的物销售总价的______%支付给委托人;

3、在合同存续期间,赚取差价,损害委托人利益的,按照合同约定的委托标的物销售总价的______%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委托人。

委托人同意按______产权交易市场交易流程支付标的物销售总价的3%斡旋金或______元不高于标的物销售总价的20%作为定金,委托人与卖方签订《房地产买卖契约》后,居间人代收的斡旋金转为定金,定金冲减购房款。

八、解决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的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向当地消费者协会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居间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它约定事项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______产权交易市场留档一份。本人明白并同意遵守本合同书之约定内容。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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