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精选认识与实习报告范文锦集六篇
在现在社会,报告的适用范围越来越广泛,不同种类的报告具有不同的用途。那么,报告到底怎么写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认识与实习报告6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认识与实习报告 篇1一、实验目的
掌握药酒、酊剂的制备方法。
二、实验仪器、试剂和药材
1.仪器:粉碎机、药筛(20目,65目或60目)、渗漉筒、铁架台、铁夹、烧杯(1000ml,400ml)
2.药材:蕲蛇(去头)12g,防风3g,当归6g,红花9g,羌活6g,秦艽6g,香加皮6g,白酒加至1000ml。
三、实验内容
制法:以上七味,蕲蛇粉碎成粗粉,其余防风等六味共研碎成粗粉,与上述粗粉混合均匀,置烧杯中,加入白酒适量,拌匀,浸润0.5小时,使其充分膨胀,装入底部填有脱脂棉的渗漉桶中,层层轻压,装毕后于药面覆盖滤纸一张,并压小瓷片数块,加白酒使高出药面1~2cm,盖上表面皿,浸渍48小时后,以白酒为溶剂,按渗漉法调节流速每分钟1~3ml渗漉,收集渗漉液900ml,加入蔗糖100g,搅拌溶解后,过滤,制成1000ml,即得。本品含醇量应为44%~50%。
四、思考题
1、比较药酒、酊剂的异同点?
相同点:药酒与酊剂同为浸出药剂。
不同点:
(1)药酒溶剂为蒸馏酒,无一定浓度,制备方法有浸渍法和渗漉法,常加入糖或蜂蜜作为矫味剂;
(2)酊剂的溶剂为不同浓度的乙醇,有浓度规定,制备方法除上述两种还有溶解法和稀释法,一般不用添加矫味剂。
2、浸出药剂中哪些剂型需要测定含醇量? 酊剂和流浸膏剂需测乙醇含量。
五、讨论
蕲蛇在粉碎过程中,蛇皮和蛇刺难以被粉碎,但是其他部分被粉的过细。在装入渗漉桶中时,由于不小心,导致渗漉桶壁上粘上许多药材,造成实验误差。此外,时间有限,并没有浸渍48个小时,一个多小时后就开始渗漏,因为严格按照要求流速每分钟1~3ml渗漉,结果实验全部做完后也没能收集到要求的900ml,而且药酒颜色有些淡。
认识与实习报告 篇2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路修远以多艰兮,励以远达得志期。自攀于冶金门徒日,莫妄他图,志定穷尽吾所可为之力,谦恭思进,求学冶金术,唯满载而后行,施之。20xx年暑假的到来同时标志着我大三学习的结束,每年此时的暑期生产实习随着期末考试的结束而徐徐拉开帷幕。
一、实习背景(实习目的、实习要求、实习场所、实习起止时间)
(1)实习起止时间、场所:
我班本次专业生产实习是自20xx年7月19日至20xx年8月4日在XX钢铁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由学院XX老师带队对XX原料厂、炼铁区、炼钢区、连铸区、型棒厂和XX公司高线生产区等主要厂区生产线进行参观学习。
(2)实习目的:
此行前往XX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生产实习是在已完成了钢铁冶金生产过程与工艺的认识实习,已学习了金属学、传输原理和钢铁冶金学(I、II)的基础上进行的。这次生产实习的目的在于通过组织学生参加专业生产活动:培养学生进一步学习生产技术的实际知识,巩固和深化所学的专业及基础理论知识;培养和提高学生学习和掌握面向生产、深入实践对生产实际问题进行调查研究的方法;培养和提高学生学习理论联系实际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独立工作的能力;培养学生学习现场的生产、技术、质量控制、劳动、经济等各方面管理知识,增强学习经济、管理观点;坚定和加强学生为四化建设努力学习,面向生产第一线的思想和观点。
(3)实习要求:
参加专业生产岗位的各项生产活动,包括必要的劳动,了解和熟悉专业生产流程和相应的操作规程,学习工人和工程技术人员的实际操作经验,掌握操作要领;了解和熟悉生产工艺流程的主要设备,其工作原理和性能,主要工艺参数和指标;通过调查研究,与工人和工程技术人员座谈讨论了解生产中取得的先进经验,存在的薄弱环节、技术措施和发展前景等;了解钢铁生产的生产组织,产品成本和生产经济效果;在教师指导下结合实习厂具体情况深入开展某些专题的调查研究,并为课程设计作资料准备工作。
二、实习内容(实习过程、实习内容)
(1)实习过程:
这次暑假在钢铁企业的生产实习是较学校课堂学习更为直观的一种主动性学习平台,通过直面钢厂生产现场的实践增加我们对钢铁冶金方面的感性认识,同时锻炼运用所学理论知识去分析实际问题,培养理论联系实际的独立工作能力。
(2)实习内容:
在XX钢厂实习的时间是20xx年7月19日至20xx年8月4日。实习期间,我有幸作为班上实习小组的组长之一,平时主要负责通知小组各成员实习事务,检查小组出勤人数,带领小组有序地进行生产实习。在此之前,我们在学校进行了实习的前期准备工作。
在进入钢铁企业实习之前,我对于炼钢炼铁只有一个模糊的理解。7月15日,学院组织冶金工程专业6个班级在学校观看了宝钢的炼焦系统、各大高炉容量、高炉炼铁四大物料平衡系统、出铁水、煤气回收等录像。另外,我们还观看了宝钢炼钢生产工艺系统、初轧生产工艺流程(钢钉均热—初轧—板坯冷却—钢坯连轧—钢坯冷却精整)、钢管生产工艺流程、热轧生产工艺流程、冷轧生产工艺流程、宝钢连铸新技术。这次契机让是我学了专业课后第一次接触炼钢炼铁画面,对于我在进入钢厂实习有很大帮助。
三、总结(实习体会、意见或建议)
在酷暑难当的实习期间,两位老师非常辛苦、认真负责为我们班的实习联系实习单位、商量实习的各种繁琐事宜,我觉得老师为我们这次暑期生产实习付出了很多辛劳。在实习过程中,老师始终贯彻保障大家安全并尽可能学到更多知识的原则给我们灌输安全意识、安排实习所要完成的任务,大大提高了效率,这是大家有目共睹的。
对于马上要进入大四阶段的我们,已经学过了冶金传输原理、冶金物理化学、金属学、炼铁学、炼钢学、凝固原理与连铸工艺等专业课,对专业知识有一定的掌握,扪心自问,我们对于踏上钢铁企业参加工作、或是继续前行做研究还没有做好充分的准备。生产实习是一个增长我对专业领域见识的平台,是一个从大学校园走向社会的过渡,是一个在本专业领域继续深造的枢纽。
从自身的体会来讲,我有种特别强烈的感受。大三的学习就这样结束了,而大四的专业课程也并不是很多,不管在大学的这几年学习成绩如何,我认为仅把它当做一种阶段性的对自己付出努力的短期回馈才合适。眼前最重要的是在毕业前放平心态,重新给自己定位,着实梳理和巩固所学的专业知识。对于今后的发展趋向,我不免有点茫然,而且我相信其他同学中也有很大一部分人会有这样的体会。实习之前,对于高炉、转炉、精炼炉、连铸设备所知道的在实习之后才发现竟是那 ……此处隐藏7340个字……为“煤都”,采矿业极为发达,工业基础雄厚,有全国著名的大同煤矿 集团公司,生产规模大,装备水平高,开采技术先进,随着近年来各种技术交流活动的增多,有力地带动了地方煤炭工业的迅速发展,提高了地方煤矿 的技术水平。大同旅游业也较为发达,有闻名中外的世界文化 遗产云冈石窟、华严寺、九龙壁等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纵观大同地区的经济是以能源、重化工等产业为主。
四、实习区内地层
本区地层属华北型,除较普遍缺失中上奥陶统至下石炭统,三叠统,就华北型地层而言,该区地层出露较全。各单位地层划分标志清楚,地层特征具一定代表性,全区范围内所出露的地层有太古界的阜平群,下古生界的寒武系,下奥陶统、古生界的上石炭统至二叠系,中生界的侏罗系,白垩系,新生界的第四系。
本区地层,自下至上简述如下:
1、太古界阜平群(自己写符号):岩性为肉红色,浅灰色花岗片麻岩,含有伟晶岩脉侵入体,厚度巨大,达数千米。
2、古生界:
(1)寒武系下统馒头毛庄组( ):
岩性为砖红色、紫红色页岩和灰紫色白云质泥质灰岩互层为主,页理发育,页理面上具有石盐假晶,本组底部为一层含砾的钙质砂岩,平均厚53m,与下伏太古界阜平群为角
认识与实习报告 篇6一、开庭审理阶段
审判长核对双方当事人是否到庭,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享有的诉讼权利与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双方当事人均不申请回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20条规定,审判长宣布这起房屋买卖纠纷案现在开庭。
二、法庭调查阶段
(一)第一上诉人宣读上诉状;
联发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发公司)的诉讼请求:1.请求法院确认木兰县金都消费品综合市场(以下简称金都市场)与张德成、石静、白淑琴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2.驳回刘智万(金都市场的法定代表人)的诉讼请求;3.诉讼费由金都市场承担。事实和理由:联发公司称刘智万系该公司第五工程处的负责人,双方签订了内部承包合同,刘智万每年向联发公司缴纳承包费,其额度为第五工程处承建的年工程总造价的2%。1998年4月联发公司第五工程处承揽了金都市场的建设工程,由联发公司和联发公司第五工程处共同投资。1998年4月6日刘智万以联发公司第五工程处的名义与三被上诉人订立了房屋买卖合同。联发公司认为联发公司第五工程处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与三被上诉人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超出了其委托代理的权限,属于越权代理,事后也未征得联发公司的追认,因此请求法院确认该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二)第二上诉人宣读上诉状;
金都市场的诉讼请求:撤消木兰县人民法院的原审判决。事实和理由:金都市场认为原审法院混淆了法律关系,颠倒了事实真相。金都市场称联发公司第五工程处系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独立的法人实体,金都市场的建设工程系刘智万个人投资1200余万建设的而非与联发公司共同投资。1998年4月26日刘智万以联发公司第五工程处的名义与三被上诉人订立了房屋买卖合同,将金都市场内的4、5、6号摊位售与三被上诉人,建筑面积均为73.18平米,每平米造价4000元,三人共计878160元,合同同时约定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立即交付总价款的50%,工程开工后1个月内再交付30%,剩余部分于1998年8月20日之前交清。合同订立后石静交付了10万元,张家珍(系张德成与白淑琴之女)为张、白二人各交付了10万元,此后三人又陆续交付了一部分
购房款,至1998年8月20日三被上诉人均未交清剩余款项,其已构成违约,因此请求三被上诉人交清剩余款项共计73452.92元,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三)被上诉人宣读答辩状;
被上诉人的诉讼请求:1.请求法院确认其与联发公司第五工程处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2.退还多交款项。事实和理由:1998年4月6日三被上诉人与刘智万订立了房屋买卖合同,
在其取的摊位使用权后发现其实际建筑面积与合同约定不符,遂委托有关单位进行测量后发现石静4号摊位的实际建筑面积比合同约定的少了14.62平米,5号摊位少了14.85平米,6号摊位少
了14.6平米,认为联发公司第五工程处已构成了欺诈,因此请求金都市场退还多交款项。同时,被上诉人实际取得摊位使用权的期限比合同约定推迟了97天,联发公司第五工程处已构成违约。此外三被上诉人尚欠金都市场6万元而非73452.92元。
三、法庭辩论阶段
第一轮法庭辩论:
(一)第二上诉人向法庭提交了三份证据:1.联发公司与联发公司第五工程处(即刘智万)签定的内部承包合同;2.张德成、白淑琴与联发公司第五工程处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石静与其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已向法庭提供);3.木兰县政府关于对刘智万在木兰县投资开发医药小区等建设项目提供优惠条件的文件。第二上诉人的辩论意见:1.请求驳回被上诉人的诉讼请求,交纳
剩余款项73452.92元;2.建设部于1995年颁布了《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第五条第二款规定商品房销售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第六条规定套
内建筑面积由套(单元)内的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阳台建筑面积组成,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套内建筑面积,依照上述标准计算金都市场
售给三被上诉人的面积比73.18平米还多,根本谈不上少给的问题;3.根据最高院1999年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之规定:合同法实施以前成立的合同发生
纠纷起诉到人民法院的,除本解释另有规定的以外,适用当时的法律规定,当时没有法律规定的,可以适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根据上述规定,在三被上诉人未按合同约定交纳剩余购房款已经构成违约的情况下金都市场完全可以行使同时履行抗权,延期交付摊位的行为不构成违约;4.第二上诉人的诉讼代理人认为金都市场不应成为被告,
三被上诉人是与联发公司第五工
程处(即刘智万)订立了房屋买卖合同而非与金都市场订立,
金都市场不是合同当事人且刘智万已不是金都市场的法定代表人,所以金都市场不应成为被告;5.联发公司第五工程处在与三被上诉人订立房屋买卖合同之前就已取得了房屋产权证,所以其与三被上诉人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真实合法有效。
(二)第一上诉人的辩论意见:1.联发公司第五工程处与三被上诉人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其是联发公司的下属单位,与联发公司之间是隶属关系,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在没有经联发公司授权的情况下与三被上诉人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2.联发公司第五工程处在给三被上诉人的收款票据上均盖有金都市场的财务专用章,联发公司第五工程处与金都市场是同一主体,已经参与到法律关系之中。
(三)被上诉人向法庭提交的证据:1.从1998年4月26日至1999年9月14日被上诉人与刘智万之间的购房款往来明细表;2.联发公司第五工程处关于三被上诉人尚欠其6万元购房款的帐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