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安全责任书

时间:2026-04-13 15:22:18
学生安全责任书(15篇)

学生安全责任书(15篇)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人们运用到责任书的场合不断增多,责任书是写明责任范围、职责,多用于平行的文书。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责任书很是头疼的,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学生安全责任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学生安全责任书1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我院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维护学校的安定、稳定和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确保广大同学的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学校学生行为准则》等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安全责任书,请遵照执行。

第一条 严格遵守学校消防安全的有关规定。

1、严禁在学生宿舍使用违规电器(如电炉、电热棒、电饭煲、电吹风及其它伪劣电器产品以及煤油炉、液化气炉等违禁液、气加热器具。

2、严禁在宿舍内乱拉电线,布置电线。离开宿舍时,必须关掉一切电源,做到人走电关。

3、严禁学生在宿舍、教室、图书馆等室内公共场所吸烟。使用蚊香须摆放于安全处。

第二条 严禁住校生在外擅自租住民房。住校生晚上必须按学校规定准时返回自己宿舍住宿,严禁学生未经请假夜不归宿。严禁在学生宿舍留宿异性和外来人员。人员外出必须严格遵守请、销假制度。

第三条 严禁学生到正规游泳场所以外的任何水域游泳。

第四条 学生外出集体活动,必须经过申请,报学院、学校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外出。严禁出入不健康娱乐场所。

第五条 晚上返回宿舍须结伴而行。严禁攀爬围墙、铁门。

第六条 严禁学生酗酒、寻衅滋事、斗殴、打群架。

第七条 购买电脑的同学自觉遵守国家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办法的规章制度、且须签订安全管理责任协议。

第八条 珍视饮食卫生,维护身心健康,不到无健康证等不卫生场所购买、食用食物。

第九条 所有学生对人身、公共财产安全都应尽充分注意的义务,如遇突发性事故,所有知情(发现)者、当事人,都应积极施救并在第一时间向辅导员报告或报警;知情不报者,将承担相应的责任。

结合以上条例特此成立以班长为组长,纪保委员为副组长,学习委员、生活委员、体育委员、各寝室长等为成员的班级安全领导小组及事故处理小组。班长负责全面安排工作,各成员具体负责某一时段的安全工作。如:体育委员负责体育活动中的安全工作;生活委员负责班级的财产安全电器安全工作;纪保委员负责课前点名及课堂教学安全工作;学习委员负责网络安全工作及汇总班级安全日制工作等;各寝室长负责各寝室的财产,人身安全等。

本人已经明确以上安全责任书中所有规定,并保证认真遵守。若因违反以上规定造成任何事故,本人愿意承担一切责任。

附: 级 班

责任人签名

班长 纪保委员

生活委员 学习委员

生活委员 体育委员

各寝室长

年 月 日

学生安全责任书2

为切实加强学生、幼儿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明确责任,确保学生、幼儿人身安全,构建安全文明学校(幼儿园),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文件精神,特制定《学生、幼儿安全责任书》。

一、家长(监护人)的安全监管职责

1、自觉遵守《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监护人的职责;

2、督促子女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幼儿园)各项规章制度,尊重和服从学校(幼儿园)管理、杜绝子女进入歌舞厅、录像厅、游戏厅和网吧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发现情况应及时批评教育,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3、根据学校(幼儿园)作息时间表,督促子女自觉遵守学校(幼儿园)作息制度,及时掌握子女上学、放学(入、离园)时间以外的行为动态,做到知道去向,知道同伴,知道活动内容、知道回家的时间;幼儿园的幼儿,监护人要依照园内的作息时间表凭接送卡接送,并负责路途的安全问题;不得擅自提早送幼儿入园,如不能按时接孩子应及时与本班老师联系,不得随意委托他人代接;

4、密切注意子女的异常行为及活动去向,如发现子女有异常行为应立即予以询问、调查、制止,并及时与班主任取得联系,共同做好隐患消除工作。

5、经常对子女进行集体活动、交通、饮食、用电、防火、防毒、防溺水、防暴力等方面的安全教育,不让子女乘坐“三无”车辆和不合格车辆,强化对子女的安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6、制止子女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易伤人的物品及管制刀具入校;学生、幼儿在幼儿园的孩子家长应给幼儿穿着、携带无安全隐患的衣服、物品;

7、发现子女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侵害时,应及时与学校(幼儿园)、公安机关取得联系;

8、教育子女不得私自离校,子女因家中有事,需提前或中途离校的,家长应向班主任呈交书面申请,经班主任同意后方可离校。对在外租房或寄宿在亲朋家中的子女,家长(监护人)要加强管理;

9、家长(监护人)应积极主动地与学校(幼儿园)、老师经常联系,共同做好子女的安全管理工作; 10、定期带子女去医院体检,发现有特殊疾病及时告知学校(幼儿园)、幼儿园;

11、对年幼的子女、上学和放学途中交通安全情况比较复杂的子女,以及遇到暴雨、洪水等有险情的自然气候时,家长(监护人)应负责接送。

二、学生、幼儿的安全规范

1、自觉接受学校(幼儿园)的法制纪律和安全教育,保证遵守学校(幼儿园)、幼儿园纪律和安全制度,服从学校(幼儿园)管理;

2、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有事有病先请假,若有特殊情况,还需家长提前向班主任老师说明;

3、切实做到不翻跃围墙、门窗、校(园)门和各类护栏,不追逐嬉闹,不骑在楼梯栏杆上下滑,上下楼不得拥挤和推搡等;

4、上体育课、实验课和活动课时,要听从老师指导,严格遵守操作规章和有关规定,切实按照老师要求去做;

5、注意交通安全,预防交通事故发生,禁止驾驶摩托车、电单车上学,严禁自行车载人,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特别注意横穿马路的安全;

6、注意饮食卫生,防止食物中毒,不在流动摊点购买食品,不买劣质、变质及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各类食品及饮用品;

7、注意劳动安全,参加各类及打扫卫生时,要严格按照老师要求去做,听从老师指导,在有危险的地方劳动,要采取严格的保护措施;

8、参加校外的社会实践活动,应按照学校(幼儿园)规定的时间、地点、路线参加活动,听从外出带队老师和学校(幼儿园)、幼儿园各级领导的安排,以上活动要注意防跌、防滑,参观文物古迹要注意不能触摸,不乱刻乱画;

9、不得携带、窝藏管制刀具、棍棒、红外线手电筒等器具进入学校(幼儿园),不得玩各种危险性的玩具。

10、不私自外出游泳,不到施工场地或危险楼房、危险地段、桥梁等有危险 ……此处隐藏8984个字……

第十一条:学生上下楼道时,必须按标志去左来右分向行走,严禁一涌而下或一涌而上。集合解散时,应组织有序上楼。否则,出现严重后果的将追查直接责任班级的相关教师。

第十二条:凡由学校组织学生外出举行重大活动(如:春游、秋游、扫墓、上街参加公益劳动等)时,必须做到统一集合,各班教师对学生进行点名,统一出发,统一行动。回校时仍实行集合、点名、统一回校。凡出现教师失职造成严重事故的将对有关责任人承担主要责任。

第十三条:凡组织学生乘车到郊外旅游或举行其它活动时,必须报请学校校长审批同意后方可举行。否则,出现不良后果的将将由组织者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四条:学校规定,学生下午到校的时间为1:50,此前的时间段由家长负责管理并按规定时间返校,如不按规定的时间返校,1:50以前出现的安全事故将由家长承担全部责任。同时,1:50进校后,由于各校的活动场地狭窄,严禁学生互相追逐玩耍(包括课间时间),严禁带有危险性质的玩具进行游戏活动,否则出现后果的将由有关责任学生的家长负主要责任。双方玩耍意外受伤等由双方家长承担主要责任,学校协助解决。

第十五条:以上制度,请全教职员工和广大家长严格遵守执行,确保校园安定,师生平安,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学生安全责任书14

为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明确责任界限,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等一体化网络,依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签订本安全教育管理责任书。

一、学校方面

1、学校、班级、教师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安全责任制。校长对全校安全负总责,学校各部门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对本部门的安全负责。

3、学校经常进行法制安全纪律教育,检查安全工作。班主任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自身的保护能力。班主任要配合学校作好学生安全思想工作。

4、学校和班主任平时要加强教室、运动场等地方的安全检查,随时报告,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学生安全。

二、学生方面

1、学生应遵守安全制度,遵守学校的校规校纪、遵守法律、法规,要听从老师、家长关于安全教导,不做不安全的事。

2、严禁学生在校内追逐打闹,跨越栏杆,不翻爬围墙,上下楼梯不拥挤,集体活动时一切行动听指挥。如有违反造成伤害的由学生自己负责。

3、学生之间违纪造成伤害的由肇事方负责,并承担一切费用。

4、严禁教师体罚学生和变相体罚学生,如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教师本人负责。但属履行职责进行正常的批评教育,出现意外后果的,由学生负责。

5、学生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出现事故由肇事方负责。学生不准骑摩托车或乘机动车上学,否则,发生意外事故,一切责任由学生家长自负。

6、学生不准吃零食,如因乱吃、乱喝造成意外后果的,由学生自己负责。 7、严禁学生擅自到沟塘里玩耍。否则,造成意外事故的一切由学生负责。 8、严禁学生玩火、玩电、玩锐利器物等。否则,一旦出现后果,由学生自己负责。学生在校期间必须佩戴胸卡。

9、学生在校外造成危害,由学生方负责;触犯法律的则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三、家长方面

1、家庭教育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学生法定的第一监护人,家长有责任教育子女遵纪守法,用《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来规范子女的言行,作到家、校教育合一。

2、家长对学生的安全负有责任,要认真学习安全知识和安全法规。要经常提醒学生注意安全,并加强安全教育。

3、学生的校外安全由家长负责,并配合学校做好学生校内安全工作。凡学生在校外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概由学生家长负责。

4、学生在上学或放学途中,家长应督促他们准时到校或回家不准在途中玩耍。否则,发生意外,责任在学生方。

5、当安全事故发生后,家长要积极配合学校,及时采取措施救助受伤害学生,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不得无理纠缠,大闹学校。

6、学生出了安全事故,按《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处理。

7、家长每学期至少到学校两次,了解学生的学习、纪律等各方面情况,及时到校参加家长会。初中学生安全责任书。

四、寄宿户主方面

1、为学生提供较好的生活和学习服务。合理收取住宿费。

2、必须为学生提供舒适安全的住宿条件。否则承担所发生的安全事故的一切责任。 3、寄宿生如发生违纪或违法案件,应当坚决制止教育,并及时如实报告学校和家长,不得瞒哄包庇和支持。积极配合学校和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学生违法违纪案件和安全事故。

4、不得容许学生与学生或者与外来闲散人员在住户投宿、赌博、吸烟、酗酒、打架斗殴、聚会,或者从事与学生身份不相符以及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禁止的其他不良行为。

5、每天晚上必须检查寄宿生就寝情况,禁止学生夜不归宿、窜宿。 6、为学校巡查寄宿生提供方便,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巡夜工作。 7、学生有困难热情帮助,有病时积极协助就医治疗。

五、本责任书一式一份,由班主任执存,自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学生毕业或本期结束终止,具有同等法律效律。本责任书由白店中学负责解释,各方应严格遵守。如学生发生问题各方协议解决不成时,申诉有关部门或者人民法院依法裁处。

班 级: 学 生:

班主任: 学生家长签名:

寄宿生: 寄宿户主签名:

学校(盖章):

二〇xx年二月二十四日

学生安全责任书15

为了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我校根据教育部出台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提醒学生和家长时刻注意安全,并签订《学校与家长、学生安全责任书》。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由学生本人承担责任:

1、学生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安全事故,节假日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自行到校发生的安全事故。

2、学生在教室、宿舍未经学校允许私自生火取暖,使用大功率电器,乱接电线发生的安全事故。

3、学生在校外无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的摊点购买、食用食品发生安全事故。

4、学生参加各项体育活动、试验等,要在老师的指导下规范操作,学生未按照老师的要求私自违规操作规则发生的安全事故。

5、学生翻越或拖拉围墙、栏杆、门窗,在教室追逐打闹,私自进入施工地区,私自下河、塘、池、沼、水库等地玩耍和游泳等发生的安全事故。

6、学生携带危险物品、刀具等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包括意外伤害)

7、以上各条未涉及到的有关方面,参照教育部出台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执行。

家长签字:

班主任签字:

学校负责人签字:

麻武乡中心小学

X年8月28日

《学生安全责任书(15篇).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