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精选】销售合同范文集合九篇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销售合同9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销售合同 篇1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公司地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双方充分协商,乙方作为甲方公司的专职业务员。双方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 合作形式
乙方作为甲方的业务员,按甲方制定的市场运行模式及要求、面向六盘水市场拓展业务,遵守公司相关规定及相关制度。
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与提成如下(食宿自理):
1、工资:试用期个月,底薪/月,试用后每月销售产品指标额万元,完成当月指标按底薪/月,完成不了按底薪/月,整年业绩累计完成万元,则整年结算时(即合同签订满一年时)每月的底薪补足至 元/月;
2、提成:业务员自己开发的客户操作成功了,该业务的利润在%至 %的按单项收款额的 %提成,低于 %的按单项收款额的 %提成;公司给业务员提供的信息,业务员操作成功了,该业务的利润在 %至 %的按单项收款额的 %提成,低于 %的按单项收款额的%提成。
二、 双方责任及义务
(一)甲方责任与义务
1、按乙方业务开拓需要,提供宣传资料和相关证件。
2、每周阅览乙方的工作日记,对相应的业务关系或进程进行指导,协助乙方完成业务目标。
3、负责乙方所接业务的需要、加工、配送等工作。
4、负责所有生产、运输、质验、售后工作,并承担全部成本和费用。
5、努力控制、降低产品成本,确保其产品价格适合市场一般需求行情,在竞争中其产品价格应是同行中的中间价格。
(二)乙方责任与义务
1、努力开展业务,开拓市场,完成任务目标。
2、做好工作日记,记录每天的行程与拜访的客户资料,作好次日的行程或工作安排。
3、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维护甲方企业、品牌形象,不得做出有损公司形象或利益的行为。
4、严格保密甲方产品方案及生产技术,在业务过程中,对其有保密责任,不得向任何人泄露商业资料,严格执行国家商业机密相关条款,违约者按其情节轻重赔偿违约金2001000元。
5、配合甲方按订单规定准时收回货款。
6、公司提供的产品方案或资料等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留给客户或借给客户;并由乙方负责外借资料的归还。
7、业务员招待客户费,应向公司提出申请,未经公司批准的招待费用,由业务员自理。
8、全程负责与客户订单的业务跟单工作,按订单规定保质、保量、准时完成与客户的收发货工作。
9、巩固老客户,开发新客户,代表个人更代表公司,对客户有礼貌,善待客户的意见与投诉,并及时向公司传递信息,建立良好的客户群体与客户关系。
10、与甲方正式签署本合同后,在本合同合约期限内,乙方不得和任何与甲方构成直接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进行相同或者类似本合同内容的合作,不得有炒单其它公司的行为,一经发现,甲方有权随时取消其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相应损失。
11、关爱自己,对自己的人身安全负责。
三、 工资、提成发放日期:
工资发放日期为次月中旬支付上个月的基本工资;提成发放日期为收到货款的次月中旬支付。每笔货款(含预付款、订金、分批款、余款、质保金等)。当月发放所有提成的 %,剩余 %作为风险押金,风险押金扣满元为止。风险押金,合同解除或结束后 个工作日内(国家法定休息、节假日除外)退回乙方。
四、生效期及经营期
聘用时间: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限届满,如甲乙双方其中任何一方不再续约时,则须于期满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终止。终止合同后,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誉开展任何活动,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相关责任,乙方每次将赔偿人民币 万元违约金。
五、合作合同的终止
1、乙方违反本协议相关条款,并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能纠正的,解除合同。
2、乙方错误地使用或不同程度损害了甲方有关声誉,或在承接业务过程中,直接或间接损害了甲方公司的合法性和专有性。
3、乙方私自收取客户款项、回扣等,损害甲方利益,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并移交有关司法机关处理。
4、乙方连续 两个月无任何业绩或者连续四个月不能完成约定指标,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六、关于赔偿事宜
1.甲方出资技术培训或出资招收乙方的,甲方会于乙方试用期合格后从每月工资中扣除10%的培训费用,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解除劳动合同,培训费用一律不退还。
2.培训费用退还情况。
(1) 乙方在合同期满后,合同期内没有违反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并按正常程序提交书面离职申请的,经公司领导签字批准后可全额退还培训费。
(2)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没有造成任何经济损失,可全额退还培训费。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退还培训费。
(1) 乙方在工作期间不遵守公司规章制度。
(2) 乙方工作期间给甲方造成利益受损。
(3) 合同期未满离开公司。
(4) 未按公司流程办理离职手续的。
(5) 未遵守公司规章制度被开除的。
七、合同的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有关规定相悖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以及针对本合同内容的完善,双方可作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如果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多份补充合同之间有矛盾之处,时间后的为优先解释顺序;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各合同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销售合同 篇2专(供)销协议
甲 方:签订时间: 年 月日 乙 方:**** 签订地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就20xx年度啤酒供销事宜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甲方责任:
1、在本协议规定的有效期内,甲方向乙方提供四个以上品牌且高、中、低档价位兼有的啤酒,并保证是国家或省知名品牌。
2、在签订本协议前,甲方向乙方如实提供每一品牌原生产厂家下列文件及乙方要求的其它文件。产品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产品检验合格证 ……此处隐藏5427个字……p>(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本着精诚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特订立本合同,具体合作内容如下:
一、甲方向乙方采购苗木 株,金额为人民币 。甲方与乙方按实际采购苗木数量进行结算。
二、苗木采购清单。(附件 附后)
三、交货地点及方式:乙方负责将苗木保质保量准时送达甲方装车地点并送装上车。
四、付款方式:甲方在苗木验收装车后即与乙方结算支付苗木款。
五、苗木质量:乙方保证所供苗木达到甲方的质量要求,不符合要求的苗木,甲方立即退货并不予支付任何款项。
六、违约责任:
1、乙方若所供苗木未达到甲方的质量要求,按所余款项的10%支付违约金。
2、甲方若未按时支付苗木款,每日按需付金额的万分之一支付违约金。
七、争议解决方式 合作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八、有效期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有效,本合同标的内容执行完毕后合同终止。
九、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另行签订合同或补充合同。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销售合同 篇8一、定义
1、“供方”指乐和琴弓坊;
2、“需方”指供方购买乐和琴弓坊产品或服务的具有法律行为资格的自然人或法人;
3、“销售合同”指供方向需方出售产品或服务的合同,所有合同自动包含本条款的所有条件。
二、 合同成立
1、 销售合同自下列情形之一发生时(以最早发生者为准)即成立:
a、 需方以信件、传真等方式接受供方报价时;
b、 供方书面或口头接受,并产品装运时。
2、 需方代理出售供方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时,必须服从本条款。本条款构成代理销售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需方同意受其约束。
三、 定单、价格和付款
1、 所有有规定期限的书面报价在报价单规定的期限有效。供方作出的口头报价或没有规定期限的书面报价单的有效期,仅截至作出报价的当日24时为止。
2、 产品或服务的最终价格、付款条件和配在销售合同内书明,所有的价格均为福州FOB价。
3、 除非供方已明确书明付款条件,否则产品或服务的全部货款应在产品或服务实际交付前付清。在全部款项付清前,供方有权暂停或取消交付产品或服务。对供方已交付的产品或服务,供方保留要求立即付款的权利。
四、 交付
1、供方应在交付期内将产品交付给需方指定的处于交付地点的指定人士。
2、指定人士、交付地点和交付期均应在销售合同书明确指定,并经供方同意。
五、 产品的接受
产品送达交付地点并经指定人士签收,或在无指定人士的情况下,供方可同意需方凭企业公章或其它法定授权章收货,产品的交付已告结束,即视为已获需方接受。
六、 责任
1、供方出具的销售印刷品、报价单、价格表、订单确认书、发票或其它文件和资料的打萤⑹樾椿蚱渌的错漏可以更正,且供方对此类错误不承担任何责任。
2、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可以要求违约方给与赔偿。
七、 管辖法律
本条款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解释。与本条款有关的争议应尽可能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争议无法经协商解决,则任何一方均可向供方所在地拥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八、 一般规定
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销售合同的修改或变更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经签字或加盖法定授权章确认后方能生效。
销售合同 篇9A公司是一家互联网销售企业,有75%的员工都是销售人员。在与每位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了底薪和保底业绩,提成比例则约定根据公司的具体管理制度确定和变动。销售员工的流动非常频繁,这给A公司的管理带来了不少麻烦。为了鼓励员工保持工作的稳定性,A公司想出了一个办法:一方面适当提高了业绩提成比例以激励员工,另一方面则规定:“扣除每月销售提成的30%,累积一年后按120%统一发放,作为年终奖励。若工作不足一年,每月销售提成扣除的30%不予退还。”这一规定出台后,在公司布告栏公示了一个月,并没有员工提出异议。但现在公司却遇到了很棘手的问题,几名工作不满一年已经辞职的员工联合起来,申请了劳动仲裁,要求公司补发扣发的30%的提成。A公司觉得自己很委屈,这都是为了留住员工和奖励员工,是公司自己的内部管理自主权,怎么就被员工告了呢?
问题:1、A公司的做法在法律方面存在哪些问题和风险?
2、要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出现,A公司应该如何改进以避免劳资法律风险?
一、A公司的做法在法律方面存在哪些问题和风险?
A公司以公告的方式规定“扣除每月销售提成的30%,累积一年后按120%统一发放,作为年终奖励。若工作不足一年,每月销售提成扣除的30%不予退还。”这种做法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违反了劳动报酬需“及时足额”支付的法律规定。销售提成从性质上来说属于计件工资,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六条规定,计件工资是指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的劳动报酬。包括:(三)按营业额提成或利润提成办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可见,工资按月支付的意思显然是指工资需按月及时足额支付。本案中公司虽然规定每月扣除的 30%销售提成一年后可按120%统一发放,但该规定显然与法律规定的工资需及时足额支付的要求是相违背的。公司规定若工作不足一年,每月销售提成扣除的 30%不予退还,这更是非常明显的克扣工资行为,公司每月扣除的30%的提成本来就属于劳动者应当获得的劳动报酬,公司无权设定支付的条件。
二、要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出现,A公司应该如何改进以避免劳资法律风险?
A公司如果想对员工有所激励且不违法,可对薪酬制度进行改进。可以作如下操作:适当调低提成比例,比如将提成比例设定为目前比例的70%,假设原定提成比例为销售额的10%,则现在将其修改为7%。为了鼓励员工保持工作的稳定性,同时可在制度中规定如果员工在公司工作每满一年的,可在年终另行获得销售额 3%×120%的长期服务奖金,如果员工在公司工作不满一年的,则不能获得该年度的长期服务奖金。通过对薪酬制度的上述调整,公司并未增加工资支付的成本,但是同样可以对员工起到激励作用,最重要的是,调整后的薪酬制度不会存在法律上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