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买卖合同

时间:2025-06-25 06:16:17
产品买卖合同(15篇)

产品买卖合同(15篇)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产品买卖合同,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产品买卖合同1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卖方)

买方: 广西XX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买方)

就买卖事宜,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签署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质量标准与质保期

1、卖方提供的产品须经检验合格,产品技术标准按下列第( )项执行: A、国家标准,B、行业标准,C、买卖双方约定之技术标准(详见附件); 2、卖方对上述产品在质保期内实行三包,质保期为 。

第二条 交货

卖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交货,交货方式为卖方送货上门,交货地点为买方厂区内。

第三条 货款结算

1、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 ,买方将合同总金额的 %以银行转帐方式付给卖方作为定金。

2、在卖方交付货物且买方收到货物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买方将合同总金额的 %以银行转帐方式付给卖方作为货款,同时定金转为货款,余款(合同总金额的 %)作为质量保证金,在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质保期届满后由买方无息支付给卖方。

3、卖方应当在本合同第四条第2款约定的支付货款之日前____天按照买方应付款项的数额向买方开具合法发票,否则,买方有权拒绝支付款项。卖方不得因此而向买方提出任何抗辩或作为拒绝交付货物的抗辩理由。

第四条 验收及异议

1、卖方运送其产品到达交货地点后,买方按送货清单进行清点后据实签收,并在签收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规格、型号及数量等完成对卖方交付的产品进行验收工作。

2、若买方发现卖方所交产品的质量标准、规格、型号及数量与本合同约定不相符的,买方可在十个工作日内向卖方提出异议。卖方在接到买方的异议后,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向买方负责处理,卖方逾期未处理的,将视为买方的异议成立(默认买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无偿更换或补齐,卖方应在买方异议成立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更换或补齐完毕。

第五条 保修

1、产品经买方验收合格后,在质保期内,卖方负责免费保修,若产品出现故障(包括零配件损坏),卖方应在买方发出的故障通知之日起______小时内到现场进行维修,由此发生的费用均由出卖方承担。

2、在质保期届满后,卖方提供有偿维修服务(包括配件供应)。即使由于买方的责任或第三方造成损坏,卖方亦有义务帮助买方提供优惠维修服务并协助解决问题。卖方接到买方故障通知时起______小时内赶到现场提供服务。

第六条、买卖双方责任

1、卖方保证产品性能完好符合技术标准,并提供设备合格证及有关技术资料以便买方进行设备施工、操作等工作。因卖方产品存在质量问题从而导致买方或第三方遭受损失的,卖方应予以赔偿。

2、卖方应按本合同第三条和第六条约定履行其交货和保修义务。

3、买方应按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履行其付款义务。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卖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天,卖方应按合同总额的________%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因卖方原因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买方相应之损失。如卖方逾期交货超过 日的,买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在买方通知解除合同之日起______日内,卖方应全额退回买方已付货款,若买方已交付定金的,卖方应双倍返还定金。

2、若卖方不按本合同第四条第二款约定的时限完成更换或补齐的,或虽经卖方更换但仍然无法正常使用,或其性能降低无法达到相关标准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更换同种类设备或解除本合同。买方解除合同的,在买方通知解除合同之日起三日内,卖方应退回买方已付货款,若买方已交付定金的,卖方应双倍返还定金。

3、若卖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一款约定,不履行产品的保修义务,卖方应承担买方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失(包括买方另请第三方维修的费用)。

4、买方迟延支付货款的,每迟延一天,买方应按应付货款的____%向卖方支付违约金。

5、双方的其他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 其他

1、双方特别约定,买方将货款(含定金)转入以下帐户,视为买方已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付款义务,卖方已收到买方所付货款: 开户行: 户 名: 帐 号:

2、本合同经双方有权签字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双方往来函、发货清单(以签字、盖章为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样法律效力。

3、未尽事宜,买卖双方经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买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4、本合同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

5、本合同如通过传真方式签订,双方均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提供合同原件给对方确认。

第九条、合同双方信息

买方:广西XX有限责任公司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代理人: 授权委托代理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产品买卖合同2

需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供需双方经友好协商,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和价格:

需方向供方订购产品:

天津大站阀门总厂生产的阀门,天津市利达钢管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焊接钢管和无缝钢管。型号及规格按需方要求的型号规格,数量根据国家钼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质检大楼的实际使用量,单价及总金额按实计算。产品价格按照甲、乙双方协定执行,若遇市场原材料浮动,按照厂家调价通知,提前三个工作日通知甲方。

第二条 交货地点:

国家 ……此处隐藏10760个字……、本合同一式三份,出卖人、买受人各一份,由出卖人在合同签定后十日内送工程所在地省辖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备案一份。

卖方:_______买方:_______

日期:_______日期:_______

产品买卖合同15

双方按照公平、诚实和信用的原则,共同确定以下条款。

一、产品和价格

;后期因规划或设计更本合同文本内出现的所有货币金额,如未加另行指明,其币种均为人民币。

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且收到合同定金后生效。

三、货款支付

1合同签订后3日内,买方按照设备总价的3%即人民币元支付定金,款到卖方账户后合同生效。该笔费用保留到第一次产品排产时,自动转为排产款。

2买方根据自己需要,在交货前3个月将需要排产的产品(按照表中的电梯标号和楼号)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同时将该批次产品设备总价的30%作为预付款汇入卖方账户,卖方确认款项后安排生产。 3双方约定款到发货,买方将已排产的产品货款的70%和全额运输保险费汇入卖方账户,卖方在收到款项后发货。

4买方以银行本票付款的,卖方在收到银行本票后当日发货;以银行汇票或支票付款的,卖方在三个工作日内经银行确认货款到账后发货。

5买方在本合同约定的产品交货期后60天时仍未付清货款的,卖方可以视作买方自动退货并书面通知买方,也可以要求买方继续履行本合同。

6根据国税发(95)088号通知的规定,产品直接销售给产品使用单位的,卖方不再开具增值税发票而开具一般发票。买方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在订货时必须将产品使用单位的名称、地址在合同中写明。设备款发票由开具,运输保险费发票由运输公司和保险公司开具。

四、交货日期

1卖方在按期收到合同规定的各个批次产品应付款项和排产通知书后及技术规格确认书后90天内向买方交付该批次产品。

2卖方在约定期内未收到预付款,或双方未对产品技术规格及设计确认的,卖方的交货日期将根据预付款收到的时间或产品技术规格及设计确认的时间按10天为一个单位(二者中以后一时间为准)顺延。

五、交货地点

上海市闵行江川路811号。

六、交货方式

卖方代为办理托运,公路运输至需方工地:”项目现场。

七、产品包装

1卖方以合理的包装,保障产品符合正常运输的要求。

2买方收到本合同产品后,应采取相应的防淋、防潮、防窃和防强光的保管措施,防止任何损蚀、损失和损害

八、产品质量保证

1卖方保证本合同产品符合双方确认的产品规格以及营业设计图样,在产品交付时随机附产品出厂合格证书。

2本合同中“商标电梯产品按GB7588-20_《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标准制造;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按GB16899-20_《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标准制造。

3由卖方负责安装的产品,在买方合理正常的保管和使用下,产品质量保修期为政府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的12个月,并且不超过合同约定交货日期起的18个月。

4按照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373号令)规定:电梯的安装、改造、维修,必须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其通过合同委托、同意的单位进行。买方或使用单位必须与卖方签订《产品安装合同》,由卖方负责产品的制造和安装质量。

5卖方与买方或卖方与产品使用单位签订了《产品安装合同》,因非卖方原因使得《产品安装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或终止履行的,卖方将不承担产品安装验收和整机运行质量的责任。

6在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对产品的缺陷负责免费修理或更换,更换下的零部件所有权归卖方所有,由卖方统一回收。

7产品投入使用之前,买方应仔细阅读卖方随机提供的《用户使用指南》以及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373号令),并遵照执行。

8为使废旧印刷电路板不流入市场,进而切实保护用户利益,对所有电梯印刷电路板的更换必须以旧换新。

九、产品质量验收

1本合同产品规格详见双方确认的“产品规格表”(后附)。

2除卖方负责安装电梯产品之外,买方应在收到本合同产品后一周内将产品包装破损或数量短缺的情况以书面形式向卖方提出索赔,并应当附有上述情况的有效证明,买方怠于提出索赔通知的,视为产品包装完好、数量准确,卖方不再负责补缺或更换。

3双方履行安装合同后,卖方按国家有关的验收技术标准进行最终质量验收,并另向买方出具产品安装检验报告和产品合格证书。

十、违约责任

1除不可抗力外,卖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交货,或买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付清货款的,违约方必须按逾期部分货款总额的每天万分之四的比例,向守约方支付逾期交货或逾期付款的误期损害赔偿金。上述误期损害赔偿金是违约方对此类违约应付的且可预见的唯一损害赔偿费,对该误期损害赔偿金的支付不影响违约方按照合同规定应该继续履行的义务。

2除不可抗力外,卖方不能交货,或买方中途退货或被视作自动退货的,守约方有权选择解除合同,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不能交货部分或退货部分货款总额30%的违约金,守约方直接损失超过违约金部分,按照法律规定予以追究。

十一、其它

1买方未在合同约定的交货日期提取本合同产品的,卖方可免费保管30天,自第31天起,买方按如下价格向卖方支付仓储费:上海三菱的商标的电梯每台60元/天、日本三菱的商标的电梯每台120元/天,该仓储费在卖方发货前付清。在买方支付仓储费之后,产品质量保证期顺延。

2本合同产品的风险自交付之日起转移。但不论何种情况,买方在没有付清本合同项下全部货款而提取产品的,该产品的所有权仍归卖方所有,买方不可另行转让和处置。

3本合同价格不包括产品安装费,为遵守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373号令)第十七条规定,双方必须再签订《产品安装合同》,编号为AZ-1。

4本合同及附件中的选择项以“√”示选定,以“×”示否定,“产品规格表”以双方授权签署人的签字并加盖公章以示确认。

5本合同签订时,需要对合同条款增加和更改的,双方应在“另行约定事项”中约定,经双方授权签署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6本合同生效后,需要对原条款进行变更的,双方应另行签订“合同修改书”,经双方单位盖章后生效。 7 “产品规格表”、“土建技术要求”、“营业设计图”、“委托代办运输、保险协议”、“另行约定事项”、“合同修改书”、“产品样本”及其他与本合同有关的协议均为本合同之附件,属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8买方自行对本合同产品进行额外装潢的,装潢设计方案需经卖方技术部门确认。未经确认,擅自装潢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买方承担。

9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10双方发生争议时,应先协商,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原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另行约定

《产品买卖合同(15篇).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