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加工生产合同

时间:2026-05-05 15:22:17
委托加工生产合同

委托加工生产合同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委托加工生产合同,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委托加工生产合同1

委托方: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

地址:_______

电话:

(以下简称“甲方”)

加工方:_____

____

法定代表人:___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制冷剂R143a产品,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经双方协商,就有关代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章委托加工产品范畴

产品规格:国标优等品

第二章委托加工订单

2、1甲方根据市场销售情况,于每月日以书面或传真方式向乙方提供次月订单,明确订单的数量和供货时间,乙方若有异议,应在接到订单1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否则,视为同意。乙方按确认的订单提供产品。

2、2委托加工过程中,甲方可视具体变化对订单进行相应的调整,但调整幅度(量)不得超过计划的30%,若超过30%,双方须另行协商。若订单有所调整,乙方接到调整通知后须按照调整后的订单进行代理加工生产。

第三章甲方的权利义务

3、13、2按订单情况提供相应的原料。

3、3向乙方提供加工品款式(或开发信息)、数量、技术要求、交货时间等。

3、4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标准、产品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3、5甲方须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账款。

3、6甲方须严守乙方的商业秘密。

第四章乙方的权利义务

4、1严格按照甲方的委托内容及要求从事代理加工活动。

4、2乙方须按照甲方确定的款式、数量、质量及生产期限等标准打版进行生产,生产标准符合达到行业内优等品级别的质量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生产加工不符合订单明确的数量和品种。

4、3乙方代理甲方验收相关原料且负有对原料产品的质量标准把关的义务,并出具原料质量检测报告单,若原料不合格,乙方应拒绝收货。货物重量按照原过磅单(发货单)和乙方验收核实的过磅单对照确定,当原过磅数量与乙方核实的过磅数量误差在0.3%内时,按原过磅单计量;误差超出0.3%时按乙方核实的过磅单计量。如因在代理验收的过程中,未对原料质量及数量把关,而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4甲方提供给乙方400吨氯乙烯,300吨氟化氢原料供乙方进行加工生产,乙方须产出300吨制冷剂R143a并负责运送至宁波艾科化工有限公司指定仓库。

4、5对生产的产品实行三包,三包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6严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第五章付款及运输约定

5、1认无误进仓入库后,由甲方财务收到宁波艾科化工有限公司的账款且核实相关单据后在3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代理加工费。

5、2乙方未按约定标准交付加工制成品,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

5、3乙方交付加工制成品数量少于约定,应当照数补齐。

5、4货物由槽车运输,乙方承担运费。货物在乙方送达交货地点前,货物的运输及储存的安全风险由乙方承担。

5、5额减去20.4万,即为甲方支付乙方的代理加工费。

第六章验收标准

6、1双方在下订单之前确定生产品种样品,甲、乙双方以此及在生产过程中,质量主管之监督要求(以书面内容要求为准)作为验收标准。

第七章违约责任

7、1因乙方未按甲方要求的时间交货,乙方应每天承担此批货总价10%的违约金;如甲方没按合同要求提货,乙方有权扣除甲方订金。

7、2凡违反本合同之其他各项条款的,责任方应承担此批货价值的违约金。导致货物损失,须承担该批货物的所有损失。

7、3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除追究违约责任外,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第八章协议期限

8、1合同有效期限本委托加工合同期限为个月,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生产期限以甲方计划通知单确定为准。

第九章其他条款

9、1合同如遇争议,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达不成协议的可向南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9、2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9、3其他未尽事宜另行订立。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

委托加工生产合同2

委托方(甲方):________

受托方(乙方):________

甲方自主开发的中药小柴胡颗粒(规格:每袋装10g。因甲方生产中药提取能力、规模较小,乙方具备中药提取生产设备、规模较大。为了有效的利用生产资源,实现企业间优势互补,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小柴胡颗粒提取物等(以下简称提取物)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提取物的质量、承担该产品质量的法律责任,提取物供生产小柴胡颗粒药品使用,年委托加工药材____吨左右。

2、向乙方提供提取物的生产工艺和质量标准等技术文件;提供《药品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并派出质量技术人员,负责生产全过程的质量监控和技术指导,确保提取物的质量,保留提取批生产记录原件以便追溯。

3、按合同规定(另订)支付委托加工费用。

4、提前向受托方提供生产计划和原药材,原药材由甲方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确保各味原料质量符合规定,并按计划及时到位。

5、提取物由甲方检验,检验合格的提取物由甲方到乙方提货。

6、甲方负责最终产品的销售,承担该产品的经济责任,对产成品的质量负责。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提供《药品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中药提取车间GMP认证证书复印件。

2、按委托方提供的原料标准验收原料,按委托方提供的生产工艺和质量标准组织生产。

3、在生产过程中应按委托方技术人员的要求,严格执行生产工艺,确保产品质量达到委托方要求,生产批记录原件交委托方保存。

4、按委托方生产计划组织生产,按时交货。

5、不得向外泄露委托方提供的工艺和质量标准等技术秘密,不得将加工业务转交第三方。

三、结算方式和委托期限 ……此处隐藏17307个字……准、质量要求由甲方提,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托及要求进行代工生产。

2、签订合同后,乙方先行生产2份试样,若符合甲方质量要求,经甲方同意后,方可继续生产;若不符合甲方质量要求,整改后,经甲方同意方可继续生产。

3、乙方应优先安排人员完成甲方交代的生产任务,做到保质保量保时出货。

二、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须向乙方提供代加工生产授权所需的委托手续、商标注册证、授权书以及其他合法证明等的相关法律文件。

2、甲方须向乙方提供代加工产品所需要的材料及信息等。包括图纸、技术要求、数量、交货时间等。

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标准、产品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4、甲方应按照甲乙双方确定的样版和标准进行产品验收。若代加工产品达不到检验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生产或赔偿损失。

5、甲方不得把乙方设计生产的样版提供给任何未经乙方同意的其他生产商。

6、按时支付代加工费用。

(二)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甲方委托的内容及要求从事代加工活动。

2、严格按照甲方确定的样式、数量、质量等标准进行生产,生产标准符合国家质量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超过订单数量和品种。

3、严格管理甲方提供的图纸、原材料及其他信息资料,若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甲方提供的图纸、原材料及其他信息等丢失,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乙方应节省用料、余料及其他材料在代加工活动完成并验收后,应全部退还甲方。

5、乙方不得将代加工活动再次转包、分包其它生产商或以其他形式将本合同项下工作交由第三方完成,否则一经发现,甲方将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并处以合同金额5%的罚款,且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若由此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乙方应予以赔偿。

6、对生产的产品实行三包、三包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约定时间和要求提供代加工产品所需资料的,或因不可抗力事件发生,生产期限顺延。

2、由于甲方原因或甲方指定材料供应原因造成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乙方可以顺延交货日期,造成乙方工期损失的,甲方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的,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应付未付款总额的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4、乙方未按合同要求保质保量保时出货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代加工产品总费用的20%。

5、因乙方原因生产代加工的产品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6、货品验收合格及交付产品后15日内,甲方如未按约定对所交付的代加工产品进行验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7、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中途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违约方除赔偿守约方损失外,仍需按合同总价款20%的款项支付守约方违约金。

四、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

①自然灾害、地震、洪水、火灾等;

②战争或准战争状态、恐怖活动、戒严、骚乱、罢工、行业纠纷等。

2、因甲方或乙方的设备、材料及产品质量引起的火灾,不属于不可抗力范围。

3、产品代加工过程中,由上述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乙方设备故障,甲方有责任协助乙方予以解决,但由此形成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反之亦然。

4、由于上述不可抗力因素致使乙方无法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完成生产的,则此类延误将被视为不可抗力,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必须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5、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尽快通知对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于7个自然日内将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寄给对方,经双方确认后,作为以后检查和确认的依据,并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该方当事人的责任。因此导致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双方应通过协商,尽快解决;但因合同一方延迟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延迟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6、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而被迫停止或推迟合同的执行时,则合同执行期相应顺延,顺延的时间等于不可抗力发生作用的时间。受影响方应在不可抗力终止或排除后尽快通知对方,并继续履行合同约定。

7、因政府行为影响或阻碍代加工产品生产,甲乙双方可协议工期顺延。

8、在不可抗拒因素影响合同执行超过7个自然日的情况下,双方应达成继续执行合同的协议或双方另行协商延长本合同履行或另订合同。

五、保密

甲、乙双方对在签订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从对方获知的技术和商业信息(统称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无论在合同有效期内或合同终止后任何时间,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均不得以任何方式不当的使用或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出租、出售、转让、许可使用或共享,违反本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六、付款方式及交货地点

甲方确定委托加工样式、数量、标准后,与乙方签订委托加工合同后,并于签订之日起7日内向乙方支付总货款的20%作为预付款,剩余货款须乙方交付的产品经甲方验收进仓后7日内全部结清,交货地点为甲方库房。

七、争议解决

1、双方因为合同解释或合同履行发生争议的,应先进行友好协商。若7个自然日内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争议解决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各自在本合同中的其他义务。

八、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1、甲乙双方各自完成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合同自然终止。

2、甲乙双方可在任何时候出于自身的便利向对方发出书面通知,申请协商终止或部分终止合同。申请应明确该终止是出于己方的便利,并明确终止的程度以及希望终止的日期。协商未果前双方均不得停止履行各自的合同义务,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3、在一方对另一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还可向另一方发出书面的违约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九、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有签署权限的代表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十、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执二份。

十一、附议

未尽事宜,应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有冲突的以补充合同为准。合同的所有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合同签订地:

(以下无正文,仅供签署)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人(签字):

乙方代表人(签字):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____年__月__日__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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