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安服务合同集合15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保安服务合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保安服务合同1聘请单位(甲方):
地址:
单位:
邮编:
服务单位(乙方):
地址:
单位:
邮编:
甲方为稳定本单位内部秩序,创造良好的经营、生产、生活和学习环境,特聘请乙方保安员,在不违犯《××省保安服务管 理条例》的前提下,为甲方提供安全守护服务,经双方协商后达成本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守:(甲方如需要安排保安员完成有收费项目和车辆保管任务时,必须经乙方同意,另行协议。)
一、甲方对乙方保安服务要求
1.乙方根据甲方面要求按时提供XX名保安员给甲方,由甲方安排在指定的区域执勤。保安员执行甲方的管理制度履行执勤职责。
定岗执勤的具体任务要求:
责任段执勤具体任务要求:
流动巡逻执勤的任务要求:
2.做到及时发现并及时报告和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处置"四防"或发生在区域内的刑事、治安案件现场。
3.把服务区域内的违法犯罪嫌疑人员扭送公安机关或送保卫部门。
二、乙方对甲方要求
1.保安员进驻后,甲方应把取得公安局主管部门的防火安全检查及"四防"检查情况的意见通报给乙方执勤保安员,使之能在执勤过程中及时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和妥善处理。
2.乙方为甲方提供保安服务后,甲方不能使用其他单位保安员或使用变相的"保安员"混合执勤。
3.乙方已按规定为保安员统一购买人身意外保险,保安人员在执勤中,因公受伤,致残甚至牺牲,(致残者经中山医一院、省人民医院和经市法院法医鉴定),其医药费、抚恤金等费用由保险公司按规定理赔,保安员因伤、残、亡的合理开支超出保险理赔的部分,由乙方负担。如因甲方指挥保安员执行保安职责以外的事而使保安员受伤,致残、牺牲的一切费用除保险公司理赔外其余部分均由甲方承担。
4.乙方派驻保安人员,实行双重管理,共同领导并经常保持联系,共同对保安人员进行教育,关心他们的工作和生活,提高服务质量,确保安全,若保安员有违反甲方管理制度需要处罚的,甲方及时通告乙方,经调查核实后由乙方处理,保安人员因事请假,应书面向班长或甲方人保部门签字同意并经乙方经理审批后方能生效。
5.为有利于保安队伍整体素质提高,乙方可适当调整保安员,但必须是在保证履行合同和事前知照甲方的前提下进行。
6.保安公司向甲方提供保安服务,保安员在服务过程中甲方一旦发生财产遗失、损坏、被盗等现象,由乙方公司负责财产理赔。
7.禁止安排保安人员为个人人身保安服务,禁止保安人员处理经济纠纷或劳动争议,禁止使用保安人员监视工人生产劳动和生活等与保安服务无关的其他活动,禁止安排参与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活动,违者由甲方承担法律和经济责任。如属保安人员个人行为,甲乙双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8.保安人员在执勤工作中,为甲方做好"四防"工作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甲方酌情给予精神或物质奖励。
9.甲方应经常对本单位的员工、家属、临时工进行守法和遵守规章制度的宣传教育工作,配合支持保安员共同维护好甲方的治安秩序。如甲方人员违规而造成责任事故,财物损失,乙方执勤保安员不负责任。
三、共同协商事项
1.保安服务时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共×月。
2.费用:保安服务费每人每月人民币×万×仟×佰×拾元(¥××元)全月×人,服务费合计×××元。
3.住宿:由乙方解决。
4.加班费:按劳动法规定,保安员每天工作八小时,每周五天工作制,如果甲方因工作需要,要求保安员加班时,加班费的计算则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中规定的办理。即:由甲方支付。
周1-5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每小时工资150%,每天工作时间不得超12小时;
休息日(周六、日)加班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每天工资200%的工资报酬;
法定休假日(如:元旦、五一、等)加班,支付每天工资300%工资报酬。
5.付款时间及方式:
付款时间:双方签订合同后第五天,甲方先付一个月×名保安服务费×××元到乙方银行账户,以后按每壹个月付款一次并在付款当月五号前一次付清×名保安费用,付款方式:(1)支票。(2)现金。(3)汇款。
开户银行: 账号:
四、违约责任
1.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若遇有政府行为或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影响本合同正常执行或某一方需要修改、变更合同内容时,甲乙双方三天内协商,协商后所立条文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某一方执行合同过程中遇特殊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甲乙双方三天内协商,未经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而单方终止时合同视作违约处理,由违约方支付三个月的保安总费用给对方作违约金。
五、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
双方可以另议,另外协商的条文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果合同在执行过程中有争议,双方可以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时,提请区仲裁委员会裁决,不服仲裁委员会裁决时,可以向区人民法院提前诉讼。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
保安服务合同2甲方为保证办公、生产、经营安全,特委托乙方选派保安员向甲方指定办公经营场所提供保安服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公安部关于保安服务公司规范管理若干规定》和《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现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信守。
一、服务概况
1.1 乙方根据甲方的需求委派保安员,以甲方提前十个工作日的书面通知为准派驻保安员,保安员接受双重管理,甲乙双方同时具有管理权。
1.2 服务地点:甲方指定的服务区
1.3 每天24小时进驻现场服务,为服务区提供安全保卫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门卫、巡逻、守护、安全检查、秩序维护、报警监控、保护各项财产安全以及关系到站内正常秩序的其他工作。
二、服务期限
2.1 服务期限为一个年度,以甲方书面通知派驻日为依据。
2.2 服务期限届满前1个月,如果双方仍有合作意向,可续签服务合同。
三、服务费及支付方式
3.1 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费标准为实行四班三 ……此处隐藏18637个字……002
3、本合同货币计价单位为人民币。
第四条 保安员的管理
1、保安员由甲乙双方实行双重领导,根据任务需要双方共同研究部署保安力量。
2、甲乙双方共同负责保安员的业务、技术、政治思想教育及日常行政管理工作。
3、按《劳动法》规定保安员每天工作时间不超八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每人每周休息二天。因甲方工作需要加班时,乙方保安员应给予积极配合,但甲方须按《劳动法》有关规定支付加班费给保安员。
4、保安员在护卫范围内因工作致伤、致残、致死和遭遇不测时,由乙方按社保局有关规定处理。但甲方应本着人道主义精神对保安员给予精神和经济上的补偿。
5、保安员须服从辖区派出所领导和指挥以及业务上的指导。
6、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保安员应当遵守和执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保安员的各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具体指导,有权对工作不合格保安员提出处理意见。
2、甲方可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和需要免费为保安员配备所需的场内通讯器材。
3、甲方要建立健全“三防”等各种安全防范措施和规章制度,以便于保安员依章执行,同时应教育本单位全体员工认真执行安全防范规定和支持配合保安员的工作。
4、甲方不得未经乙方同意录用乙方员工。否则,应视为甲方违约,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应支付给对方违约金为合同有效期内全部保安服务费总额的30%。
5、若甲方实际经营权、所有权进行转让、买卖、移交的,应将实际情况提
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因甲方未及时通知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6、甲方须按时支付保安服务费。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所派出的保安员必须具备政治思想良好(无犯罪前科)、文化素质较高(初中以上)、仪表端庄、身材高大(男1.70米以上,女1.60米以上)工作责任心强等条件。
2、乙方负责保安员的工资、证件、业务培训、组织管理、工伤保险等福利待遇,并按规定发放保安员的工作服装。
3、原则上,甲方不得安排乙方保安员从事护卫范围外或超越保安职权的工作。若违反,甲方负责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风险。
4、因工作需要,乙方有权调换保安员,有权辞退不合格的保安员,但必须提前知会甲方。
5、在合同签订时,如甲方存在经济纠纷或劳动争议(仲裁)事项,应当在合同签订前将详细情况明确告知乙方。否则,乙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并保留向甲方追究违约责任的权利。
6、本项目乙方法人授权人为先生(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 ),授权该法人授权人全权处理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事务。
第七条 特约服务
1、定义:特约服务是指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在不影响正常保安工作的前提下,甲方需要额外增加的超出保安工作范围的服务事项。
2、费用标准:对于偶尔发生、时间短暂、劳动强度较轻的零星特约服务事项,在不影响正常保安工作的前提下,乙方可义务为其免费提供服务。对于有规律性、经常性发生的特约服务事项,在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乙方按成本价格向甲方收取一定费用。费用标准和支付办法由双方另行约定。
3、特约服务具体事项及费用标准:按实际情况双方协定 。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因任何一方未履行自身义务而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支付给对方违约金为合同有效期内全部保安服务费总额的30%。
2、合同期内双方均不得擅自中止或解除本合同,确需中止或解除的,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并向对方支付两个月服务费作为损失赔偿。
3、甲方未依本合同第三条第2款规定按时履行付款义务,并且逾期超过30天的,乙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并保留向甲方追究违约责任的权利。
4、合同履行期间,在保安员工作时间、能力和职责管理范围内发生责任事故,经公安部门侦查终结并认定确属保安员失职造成的,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以下情况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或部分责任:
⑴ 甲方债务民事纠纷、甲方盘点发现的短少、无明显盗窃痕迹的被盗事故、犯罪分子持械公然暴力抢劫、甲方工作人员自盗,或发生被盗事故,被盗物品为现金、古董、有价证券、金银首饰、珠宝、收藏品、私人财物、个人可随身携带的物品、智力成果和知识产权的,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⑵ 由不可抗力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和人身伤害,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但乙方应配合甲方尽力采取补救措施,避免损失进一步扩大。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地震、雷击、水灾、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战争、社会暴1乱等意外事件,或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调整等;
⑶ 甲方财务部门的库存现金额度应当符合国务院《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库存现金数额超过银行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或数额较大时,甲方应另行委派专人值守;
⑷ 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发现护卫范围内存在人力不足或其它安全隐患,甲方应给予足够重视并及时消除。如乙方已经以书面提出且工作中已尽到勤勉审慎之义务,因甲方未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而发生安全责任事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责任归属未查清之前,双方仍应按本合同规定忠实履行各自义务,
任何一方因此擅自变更、中止或解除本合同的均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时,双方均可协商变更、中止或解除合同。
6、在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责任事故乙方需要保险理赔时,甲方应积极协助并于事故发生的5个工作日内出具保险理赔所需的各类证明资料。如因甲方过错而导致理赔不成,该部分损失或风险应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仅补偿应赔偿甲方损失中超过保险赔偿的部分。
第九条 合同期内发生责任事故,乙方的赔偿额不超过物品原值抵扣使用折旧后的价值,同时单次最高不超过当月保安服务费总额,如保安服务费总额超过人民币伍万元(¥50000元),则以人民币伍万元(¥50000元)为最高限额,具体赔偿数额由双方在上述限定范围内协商确定。
第十条 甲乙双方企业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1、经过注册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年审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2、本合同由非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或加盖姓名章的,签署人应出具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第十一条 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双方发生争议事项,应本着“友好合作、平等自愿”的原则协商处理。如协商不成,则提交深圳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可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