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短期借款合同(汇编15篇)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短期借款合同,欢迎大家分享。
短期借款合同1甲方:
乙方:
双方兹因借款事宜,订立本件契约,条款如下:
甲方愿贷与乙方人民币__元整,于订立本约之同时,由甲方给付乙方,不另立据。
借贷期限为_____年,自年____月____日起至年____月____日止。
利息每万元月息元,乙应于每月____日给付甲方,不得拖欠。
届期未能返还,乙方除照付利息外,并按利率一倍加计的违约金给付甲方。
本契约书的债权,甲方可自由让与他人,乙方不得异议。
乙方应觅保证人一名,确保本契约的履行。而愿与乙方负连带返还本利的责任,并抛弃先诉抗辩权。
甲方:__
乙方:__
连带保证人:__
年____月____日
短期借款合同2贷款方:
借款方:
经xx公司(下称贷款方)与xx有限公司(下称借款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借款用途
xx公司流动资金需求。
二、借款金额
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万元(大写:万元)。
三、借款利息
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按年利息20%计算。
四、借款期限
借款期:一年。自20xx年4月15起至20xx年4月14日止。
五、其他
1、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到期还本付息。逾期不还,由借款方按日向贷款方支付到期本息总额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2、借款方以xx公司各股东的全部股权作质押,作为本公司的借款或其展期借款担保。抵押担保期限自借款生效之日至本公司全部债务还清之日止,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本息,贷款方有权处理质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权消灭。
六、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1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贷款人:公司
借款人:公司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
xx公司股东会
关于同意向xx有限公司
借款及有关事项的决议
一、时间:20xx年4月15日
二、参加人员:各股东
三、主持人:
四、地点:公司会议期间室
五、内容:
会议就本公司向xx公司借款事项进行研究,并达成如下决议:
1、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本公司向xx公司借款人民币万元(大写:万元)。借款的具体事宜以《借款协议》为准。
2、股东会授权本公司总经理xx全权决定和签署上述《借款协议》,确定借款期限、利息、质押担保等有关事项,本公司概予承认。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3、上述债务履行期间,如本公司未还清xx公司债务,除xx公司书面同意外,绝不对外处臵、转让、变更其股权。
4、本公司出席会议的股东证实: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达到公司章程规定的人数。上述决定是真实、完整的,并在会议上一致通过。
5、本决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自本决议之日起生效至上述债务全部偿清之日止。
出席会议的股东签字:
xx公司(公章)
20xx年4月12日
短期借款合同3出借方(以下简称甲方)借款方(以下简称乙方)担保方(以下简称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乙方现向甲方借用限期使用资金,丙方愿意为乙方借款提供连带偿还担保责任,现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意见,供约定三方共同信守。
一、借款金额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金额(大写):元整,(小写): 元整。
二、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 月 日止。乙方另附借款借据作为合同附件,并交予甲方保管,乙方偿还借款本息后,甲方应交还乙方。
三、借款利率及逾期违约收费标准
按月结算,到期归还本金。乙方如不按期支付利息,则每逾期一日按应缴利息200%加收违约金;乙方如不按期归还本金,则每逾期一日按借款额的10%加收违约金。
四、还款方式
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时间主动偿还向甲方借款本金及利息,并在约定还款日期前一次性结清本合同规定的所以款项。
五、权利义务
1、 甲方有权在借款前了解乙方的经济能力和经营情况,发生借款行为后,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借款使用情况,了解乙方偿还能力,乙方应积极配合并如实提供有关资料与信息。乙方必须按借款合同规定的使用用途,不得挪为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2、当乙方出现企业经营权变更等,资产及财产转移变化时,乙方必须提前通知甲方,并优先偿还向甲方所借约定款项。
3、乙方及丙方不能如期偿还涉及借款所约定款项时,甲方有权采用:电视媒体、网络媒体、张贴物等方式进行催款公告。
六、保证条款
1甲方有权处理抵押物品。乙方按时偿还所有款项后,抵押权自动消除。
2、丙方自愿为乙方的借款提供连带偿还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甲乙双方签定义务起至履行约定义务结束止;担保范围包括借款本金、逾期还款的违约金或赔偿金、甲方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丙方承诺:乙方未能按照约定时间偿还所有借款款项时,将代替乙方偿还约定的一切款项。
七、其他约定
1、本合同自各方签名盖章之日起生效。
2、约定任意一方出现经营名称更改、经营地址更换、家庭住址变更、联系方式变更等情况时,应及时通告其他各方。
3、本合同履行中未尽事宜,由当事人各方协商解决,或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甲方所在地级人民法院起诉。
出借方(甲方): 联系地址: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借款方(乙方):
联系地址:
法人代表联系电话 担保方(丙方) 担保方(丙方):
联系地址: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码:
短期借款合同4合同编号:_________
贷款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 ……此处隐藏12012个字……所提供文件和资料的真实、完整、准确、客观。
乙方有权在贷款发放后对甲方所经营的企业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本合同项下贷款使用情况、查询企业信用记录、企业工商登记情况和企业经营状况等。如发现所经营企业发生可能影响借款人还款能力的情形,乙方有权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要求甲方追加担保或要求甲方更改还款方式、提前归还全部或部分贷款。
5.14 抵押房地产被列入拆迁范围的,丙方应将拆迁进程实时向乙方反映,并根据乙方的要求及时提供拆迁所有资料。丙方与拆迁方签署拆迁补偿协议后,应在一个工作日内将协议复印件提供给乙方。如丙方拟接受补偿款方式进行补偿的,丙方应在乙方开立专户,并将该帐户设置为拆迁补偿款的唯一收款帐户(丙方同时为借款人的,应将其在乙方开立的还款账户设置为拆迁补偿款的唯一收款账户),并将上述收款账户在拆迁补偿协议中明确约定或以书面形式通知拆迁方并抄送乙方。拆迁款到账后,乙方有权立即扣划用于清偿甲方贷款。
第六条 违约条款
6.1 甲方任何一期未及时足额归还借款本息即视为逾期,从逾期之日起,对逾期金额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利率加50%计收罚息;甲方未按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的,从违反合同约定使用贷款之日起,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利率加100%计收罚息。因此被宣告提前到期的,乙方对本合同项下未归还的全部借款本金计收罚息。对不能按时支付的利息,按逾期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6.2 本合同履行期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追加乙方认可的担保措施或提前收回全部贷款,并有权处置抵押房地产:
(1)甲方未按双方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或未按约定方式支用贷款资金或以提供虚假资料等方式规避本合同第2.2条约定的受托支付;
(2)甲方不能按合同约定归还本息的;
(3)甲方违反所做的陈述与保证;
(4)甲方转移财产、逃废债务;
(5)甲方在履行与乙方或其他银行签订的其他合同时,有延迟履行等违约行为;
(6)出现可能导致抵押房地产价值减少或灭失,从而使乙方的债权遭受损害的情形;
(7)甲方发生其他可能影响其偿还能力事件的情形。
6.3 乙方依法以抵押房地产折价或拍卖、变卖抵押房地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6.4 发生行使抵押权情形时,乙方与丙方协商确定抵押权的实现方式,未能协商一致的,乙方有权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拍卖、变卖抵押房地产。
6.5 甲方承担乙方为实现债权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过户费、差旅费)
6.6 甲方有逃避乙方监管、拖欠贷款本金及利息、恶意逃废债务等行为时,乙方有权将该行为向其所在单位及其他有关单位通报,并在媒体上公告。
第七条 附则
7.1 乙方可以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
7.2 乙方有权要求对本合同项下债务办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
7.3 甲方在此同意并授权乙方有权依照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将本人个人信用信息报送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征信机构,并同意上述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使用人可依据规定的范围,查询本人个人包括社保信息在内的信用报告。
7.4 本合同项下的出账确认书、个人贷款出账凭证及经各方确认的借款申请书等相关文件、资料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同等法律效力。
7.5 乙方就本合同给予其他方的任何通知、要求或其它函件,一经按本合同记载的或按其他方已书面通知乙方变更后的地址发出即视为已送达。
7.6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7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7.8 本合同经甲方、丙方签字和乙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或个贷业务专用章后生效。
7.9 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乙方执二份,甲方、丙方、登记机关各执一份,如需公证,应增加一份用于公证机关备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丙方(签字):
相关法规
《合同法》第一百九十八条订立借款合同,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担保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三条:在借贷关系中,仅起联系、介绍作用的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对债务的履行确有保证意思表示的,应认定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短期借款合同15甲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订定以下借款合同:
一、甲方因经营活动需要,向乙方借款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_________________),乙方于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之前将该笔款项汇入甲方或者其指定帐户,由甲方向乙方出具收到借款的确认书。
二、借款期限为______年,从甲方出具上述确认书之日起计;利率以_____年期银行贷款利率计,即为每年______%;如遇国家调整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则双方之间的借款利率亦作相应的调整;
借款期满之次日,本金随同所有的利息一次性归还给乙方;
上述本息若逾期支付,则以每日千分之一的比例计算违约金。
三、为上述条款的履行,甲方以其在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下称__________公司)的所有股份(占____________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向乙方提供质押担保,并由甲方于借款收款确认书日签署之日负责落实办理将上述股份出质事项记载于___________公司的股东名册,由__________公司向乙方出具上述登记完成的确认书。
四、双方确认,如果甲方与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结束,则本合同于该结束之日同时解除,此等情况下甲方应于该解除之日起的______________日内归还所有借款本息。
五、如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乙方户籍所在地的I仲裁机构解决。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对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相同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