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合同

时间:2026-04-13 12:20:17
实用的设计合同锦集10篇

实用的设计合同锦集10篇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设计合同10篇,欢迎大家分享。

设计合同 篇1

甲 方:

乙 方:

第一条合作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就合作项目及推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二条项目名称

1、项目名称:

2、项目所在地:

第三条合同内容

乙方为甲方提供 划、设计。包括:

设计内容(见附件1)

乙方提交的设计方案经甲方签字认可后,乙方方可设计施工方案,并给甲方提供详细造价预算报告。

如乙方提交的设计方案未通过甲方的认可,乙方须进行修改调整直到甲方认可为止。

第四条费用及结算方式

双方即签订合同日起,在七日内甲方首次支付乙方全款的30%,在文化定位、概念设计方案通过后甲方向乙方再次支付全款的50%,在设计结束后甲方向乙方最后支付全款的20%。

设计费:根据本项目的整体容量来计算,设计总费用为 元(大写) 。

本合同签订时甲方付给乙方预付款 元(大写 )。

甲方确认创意设计方案后向乙方支付 元(大写 )。 待设计结束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元(大写 )。

第五条完工时间

提交方案时间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

1、审批乙方提交的设计方案;

2、独家拥有乙方代理本案的文案、创意和设计的知识产权;

3、有权对乙方严重违反法律和本合同的行为提出制止,经制止乙方不改,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第七条甲方的义务

1、向乙方提供全面、真实、合法的项目设计相关资料、文件及图片;

2、积极配合和全面协助乙方工作,以便工作顺利开展;

3、按合同约定准时、按量支付乙方费用;

4、不得在合同有效期内委托他人从事与本合同内容相同的工作。

第八条乙方的权利

如甲方在乙方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合同规定内容的前提下未能按时付款超过15个工作日,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追究相关责任。

第九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成立以专人牵头的工作小组为甲方服务,含(策划、创意、文案、设计、造价预算);

2、按时完成各项工作,如未达到甲方要求,须在期限内修正至甲方认可;

3、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项目资料,并负有对资料保密的责任和义务;

4、如本合同使用的资料涉及到第三方之知识产权(如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乙方应对此后果承担全部责任;

5、乙方应协助甲方监督实施本项目推广,以达到设计与推广效果。

第十条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承担不按时提供资料、文件及图片造成的工作延期责任;

2、甲方承担提供资料、文件及图片不实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

3、甲方承担不按合同约定时间支付设计费的违约责任。逾期15个工

作日,视为甲方违约,应支付给乙方合同价款10%的违约金。

第十一条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承担不按合同约定时间提供设计方案的违约责任。逾期15个工作日,视为乙方违约,应支付给甲方合同价款10%的违约金。

2、乙方如泄露甲方项目资料的秘密,应赔偿甲方由此受到的损失;

3、乙方在合同执行期间,未经甲方授权或超越权限,对外所作的一切承诺或法律文书,由乙方自己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发生由于不能预见或无法避免的不可抗力事件,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不能履行方将向合作方提供事件详情及相关证明文件,并提前十天通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均不赔偿对方损失。

第十三条确认事项

本合同所有设计方案的确认以甲方指定代表签字确认为准。如甲乙双方指定代表或联系电话变更,需在20日内以传真等书面形式告知对方。

第十四条变更说明

合同签字生效后,任何单方面擅自变更、终止合同均属于违约行为。如需对本合同变更或解除,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条款若与本合同有关条款发生抵触,则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五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执行的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合同双方进行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盖章、法人代表签字后生效。

甲 方: 乙 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 期:日 期:

设计合同 篇2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甲方委托乙方()在协议时间内设计制作网站,交货验收后全额付设计制作费用。金额:

乙方在验收后负责维护甲方网站3个月7x24一般性故障24小时内响应。超过3个月按每次100元维护费收取如需更新及改版等另行协商收费。

域名及租用网站空间等费用支出由乙方负责。

超过协议交货时间甲方有权拒付设计制作费用

交货时间:_______________

乙方所设计网站在交货后该网站所有知识产权同时转让给甲方。

经双方协议成交依照此合约条件书,不得异议。

买方签名: 卖方签名:

设计合同 篇3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装修工程的需要,委托乙方进行室内装修设计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设计工程概况

1.设计工程名称: 景泰县检察院未成年帮教矫正中心

2.设计工程地点: 白银市景泰县

3.设计工程面积约: 162 ㎡

4.设计工程范围: 景泰县检察院未成年帮教矫正中心室内装饰工程设计

二、设计时间:

1.设计期限:

设计期限为 15 天,从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定金后开始计算,到向甲方交付全套设计图纸之日为止。因甲方变更设计要求或对乙方意见未及时答复,其耽误的时间应从合同约定的设计期限中相应扣除。

2.设计交图步骤及时间:

(1)甲、乙双方当面协商满意后确定设计详细内容及金额,即签定本合同,同时支付定金人民币 20xx 元 ……此处隐藏15511个字……工 程 地 点:

合 同 编 号:

委 托 人:设 计 人:签署地: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室内装修合同书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项目联系人:

通讯地址:电话: 0222398888

传真: 02220088;电子邮件:

设计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联系人:

通讯地址:电话:传真:电子邮件:

委托人委托设计人承担 的室内设计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法律法规生效:

第二条 本合同设计咨询项目的内容:

2.1 项目名称: 室内装修设计

设计工程范围见附件图纸。

第三条 委托人应向设计人提供的有关资料、时间及期限:

第四条 设计人应向委托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4.1.1设计人于合同生效之日起10日内,交付布局及概念设计所有成果;

4.1.2设计人于合同生效之日起20日内,交付扩初设计施工图及家具/灯具表;

4.1.3设计人于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交付装饰摆设配饰成果;

4.2设计人应提交的具体成果文件:

基本设计方案;平面施工图;立面施工图;剖面施工图;节点详图;空间效果图;弱电配置出线定点设计;室内吊顶空调出风口设计(不含管线设计及风量设计);室内灯光设计及灯具建议书;室内建材建议书及材料样板;洁具五金建议书;家具方案建议书;饰品采购及摆设建议书。设计人应提交的具体成果文件应一式 套/份数

第五条 设计费用及支付方式

5.1设计费总额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含差旅、食宿)

5.2设计费的支付

5.2.1 本合同生效之日起7日内,委托人以电汇或支票方式支付设计费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

5.2.2 设计人于合同生效之日起10日内,交付布局及概念设计所有成果,经委托人确认之日起7日内,委托人以电汇或支票方式支付设计费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

5.2.3 设计人于合同生效之日起20日内,交付扩初设计施工图及家具/灯具表,经委托人确认之日起7日内,委托人以电汇或支票方式支付设计费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

5.2.4设计人于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交付装饰摆设配饰成果,经委托人确认之日起7日内,委托人以电汇或支票方式支付设计费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

5.2.5 装修施工完成验收合格后,经委托人确认之日起7日内,委托人以电汇或支票方式支付设计费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

第六条 双方责任:

6.1.1委托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负责。委托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或地方有关法规进行设计。如因委托人提供上述资料及文件不及时、不准确而引起设计失误或返工,设计周期相应顺延。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致使设计人的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委托人应按返工的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返工设计费,具体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但设计人不得因此中止或停止设计工作。设计人的设计成果。

6.1.4所有工作均按照合同约定的设计进度执行,如因委托人因素造成的延误,责任由委托人承担。

6.1.5委托人应保护设计人的设计成果,未经设计人同意,委托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除本合同项目所需外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设计人有权向委托人提出索赔。

6.2.设计人责任:

6.2.2设计人应根据委托人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各阶段设计;设计人应根据本合同约定进行各阶段的工作。

6.2.3设计人不得对已批准的设计擅自做任何增减或修改,如必须修改时,应向委托人提出书面修改意见,并取得委托人的书面同意,否则,因此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设计人应予赔偿。

6.2.4设计人按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内容、成果、时间及份数向委托人交付设计成果及文件。

6.2.5 设计人应于接到委托人通知3日内前往项目现场,并提供全面详细的指导。无特殊情况,设计人前往现场指导的次数每周不超过2次。

6.2.6设计人交付的设计成果其知识产权归属委托人,并保证该成果不会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设计人不得复制、泄露、转让、部分转让或在其他任何设计中使用、抄袭、模仿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设计成果及委托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委托人可要求设计人返还设计费,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6.2.7 设计人应通过设计交底及现场服务配合委托人指导现场施工(差旅费包括在设计费中)。

6.3保密义务

合同各方对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知悉、了解和获取的对方商业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与该项目以及与本合同方案设计有关的任何形式的资料、文件、信息等,均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允许,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否则,应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甲方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交付设计费,超过规定时间十天仍无法履行支付义务的,从第十一天开始每天支付应付阶段款额的万分之二作为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三十天以上的,乙方有权暂时中止合同,但事先应书面通知甲方。

7.2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误了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逾期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万分之二。逾期超过三十天,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乙方应于接到通知后一周内双倍返还甲方已支付的总设计费金额,此合同终止。

7.3对本合同其它约定的违反,违约方均应赔偿因此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八条 其 他

8.1 委托人要求设计人提供本合同第二条及第四条规定外的设计成果的,设计人另收工本费。具体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8.2 委托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项目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的,另行支付设计费。

8.3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8.4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应适用中国法律。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向合同签署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8.5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8.6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往来传真和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7 本合同一式四份,委托人和设计人各执两份。

委托人名称

设计人名称:

(盖章) (盖章)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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